(1)律师尽早介入,有利于及时发现政府违法之处,让我们在争取合理补偿时掌握主动权;
(2)在律师的帮助下收集证据后尽早诉诸法律,也能够让政府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从而更愿意和我们谈判,促进问题的解决;
(3)此外,律师提前介入,收集证据等事项都进行得更顺利,反而能够降低律师代理费,为当事人节省开支。否则到了征地拆迁工作的后半进程,律师需要花费大量时间和精力整理材料,收集证据,律师费用反而更高昂。
(4)举例而言,如果律师提前介入,证据、材料收集都能进展顺利,律师代理费可能只需要5万,能争取到的补偿利益是200万;如果律师到了征地拆迁的后半个进程才介入,整个维权的难度非常大,律师花费的时间、精力都大量增加,相应地,律师代理费可能需要增加到10万,而由于错过了最佳时机,补偿利益却有可能减少到150万。整个成本和收益的对比是相当明显的,相信被征收人也能一眼就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