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法院股权查封,如果是保全阶段的查封是不需要评估的,只要是查封“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产”。在民诉法的司法解释中,这个范围的表述是“限于当事人争议的财产,或者被告的财产”即可。
如果是在执行阶段的查封,在拍卖之前,是需要评估的,而且也要收取评估费。法院需要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价格评估,对于评估机构的选定,法院会在入库法院系统的评估机构中进行随机选取,实际中的做法为摇珠,当然如果当事人双方能够共同选定某家评估机构,法院也会尊重他们的意思,这类评估是由法院主导进行的。
评估机构选定后,评估公司会出具缴费通知,评估申请方应当按照规定支付,费用缴纳之后,评估公司会在一定时间内出具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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