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专题 > 诉讼仲裁专题 > 办案流程专题 > 剥夺上诉人的辩论权利,是否属于一审诉讼程序错误

剥夺上诉人的辩论权利,是否属于一审诉讼程序错误

剥夺上诉人的辩论权利,是否属于一审诉讼程序错误
了解民事办案流程,能清楚我国整个民事诉讼流程,以及在诉讼过程中才知道什么时间该做什么。而刑事案件中需要了解多一点公安机关的办案流程,才知道公安机关传唤你并不一定是违法了。不同类型的诉讼中,司法人员的具体办案流程要求不同,分别是用各自的诉讼法。比如,民事案件中依据《民事诉讼法,而刑事案件中则依据《刑事诉讼法》。
2024-02-25 00:54:04 已帮助1380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剥夺上诉人的辩论权利,是否属于一审诉讼程序错误
【法律意见】
在原告向法院提交了起诉状证据等以后,法院有义务在法定期间内,想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和原告的附带证据。 如果法院不送达给被告的话,那被告都不知道自己被告,更不用提,被告的内容是什么,原告又有什么证据证明。  这就是法院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属于程序错误。
1、《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 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由审判员、陪审员共同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的成员人数,必须是单数。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陪审员在执行陪审职务时,与审判员有同等的权利义务。
2、第四十条:人民法院审理第二审民事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的成员人数,必须是单数。发回重审的案件,原审人民法院应当按照第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审理再审案件,原来是第一审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原来是第二审的或者是上级人民法院提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
查看更多
最新 最热
全部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