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1、已参加工伤保险;
2、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
3、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工伤的(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4、需转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须在社保局填写《工伤职工转院转诊申请表》,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批准同意。
5、工伤认定单位与缴费单位须一致。
员工不需要自己担心交纳工伤保险这回事,但必须要督促用人单位在建立劳动关系的一个月之内给自己购买工伤及其他的社会保险。只不过用人单位如果不想出工伤保险这笔保费,真的发生了工伤事故以后并不影响到职工个人享受各项工伤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