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长沙从“长沙人才新政22条”公布之日起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发放两项补贴(租房和生活补贴、购房补贴),以缓解他们在就业创业之初的生活压力,增强他们追梦的底气和信心。这里就两项补贴分别作说明。一是租房和生活补贴。范围对象是落户长沙并在长工作,毕业2年内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高校毕业生(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2、发放标准为博士1.5万元人年、硕士1万元人年、本科0.6万元人年,发放期限为两年。发放方式为2017年6月(含)后开始计发,以申请人同时达到落户长沙、在长工作并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三个条件的当月为起始期,往后根据实际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月份据实发放。发放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在受理程序上明确,高校毕业生租房和生活补贴常年受理申报,每月集中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