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律师法律分析:
交通事故双方负同等责任时,其死亡赔偿明细如下:
1、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保险公司在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2、不足的部分,由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
3、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双方各承担5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第一千一百八十六条
受害人和行为人对损害的发生都没有过错的,依照法律的规定由双方分担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