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专题 > 征地拆迁专题 > 土地承包专题 > 三十八年的土地使用权到期了怎么处理

三十八年的土地使用权到期了怎么处理

三十八年的土地使用权到期了怎么处理
农村土地承包是指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地不得买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
2024-02-28 05:41:44 已帮助2374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三十八年的土地使用权到期了怎么处理
商品房土地使用权到期后的处理方式如下:
1.商品房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使用者可以申请续期,依法重新签订商品房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支付出让金,并办理登记。否则,土地使用者应当交还土地使用证,依法办理注销登记
2.已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连续两年未使用的,经过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商品房的土地使用权;以出让方式取得商品房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满2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无偿收回商品房土地使用权。
3.对于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国家可以强制收回商品房的土地使用权,如依法收回商品房土地使用权当事人拒不交出土地、商品房的临时使用土地期满拒不归还的,或者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国有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部门责令交还土地。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八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一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当由原耕种该幅耕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也可以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闲置费;连续二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该幅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
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闲置土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查看更多
最新 最热
全部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