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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区开发征地应包含哪些公告

旅游区开发征地应包含哪些公告
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化为国有土地,并依法给予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合理补偿和妥善安置的法律行为。 土地征收具有法定性,根据行政合法性原则,必须符合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遵循一定的法律程序。国家强制取得他人土地所有权的行为,并不以取得征得被征地人的同意为必要条件。
2024-02-28 17:11:02 已帮助266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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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区开发征地应包含哪些公告
公告制征地由景区管委会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征用、统一出让或划拨、统一管理。任何单位、个人均不得直接征用农村集体的土地。景区土地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公告制征地的具体工作。两镇人民政府、上清林场、景区计划、建设、农业、林业、公安等有关部门应当各司职责,协助和配合做好公告制征地工作。
公告制征地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用地单位或个人向景区土地行政管理部门提交下列资料:
1、用地申请书;
2、计划部门批准项目设计任务书或立项批复;
3、规划区内的建设用地必须提供建设部门规划许可证(含用地红线图);
4、建设资金落实证明;
5、提供其他相关资料。
征用土地方案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后,景区土地行政管理部门,将征用土地方案在被征用土地所在的村、组予以公告。征地公告内容包括: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用土地的用途、范围、地类、面积以及征用土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和办理征地期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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