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政府限定:
1、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有下列转让情况,应认定无效:
(1)城镇居民买下
(2)法人或其他组织买下;
(3)转让人未经集体组织准许;
(4)向集体组织人员以外的人转让;
(5)受让人已有住房,不符合宅基地分配要求。
2、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1]必须同时具有以下要求:
(1)转让人拥有二处以上的乡村住房(含宅基地)2)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人员转让;
(3)受让人无住房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要求;
(4)转让做法征得集体组织认可;
(5)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地随房一并转让。
看下跟您自身的情况对比下,详细问题能够查看您所在地的省级地方立法,但是通常情况下您是外省人买卖宅基地的话法律上是不认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