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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借人提供借款时,预先扣除利息,是否合法

出借人提供借款时,预先扣除利息,是否合法
以个人名义进行贷款借款的行为就属于个人债务的范畴,个人债务一般都是通过书写借条收条的形式形成的,但是只有符合规定格式的借条欠条才能作为收取欠款的法律凭证。债务的履行就是债权的实现,债务和债权共同构成债的内容在某种意义上讲,有把握的债务可以满足你的需求,否则,你将无力偿还,甚至花掉你的现金储蓄,导致你破产,或大大减少你的投资。
2024-03-01 01:43:15 已帮助114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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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借人提供借款时,预先扣除利息,是否合法
借款时不能先扣出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在民间借贷合同中,如果出借人事先在借款本金中扣除利息的,该合同关系并不导致无效,而是按照实际使用的资金金额来确定借款本金。
民法典》第二百条,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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