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商品的品种、规格和数量 商品的品种应具体,避免使用综合品名;商品的规格应具体规定颜色、式样、尺码和牌号等;商品的数量多少应按国家的统一的计量单位标出。必要时,可附上商品品种、规格、数量明细表。
2、商品的质量和包装合同中应规定商品所应符合的质量标准,注明是国家或部颁标准;无国家和部颁标准的应由双方协商凭样订(交)货;对于副、次品应规定出一定的比例,并注明其标准。
3、商品的价格和结算方式合同中对商品的价格要作具体的规定,规定作价的办法和变价处理等,以及规定对副品、次品的扣价办法;规定结算方式和结算程序。
4、交货期限、地点和发送方式 交(提)货期限(日期)要按照有关规定,并考虑双方的实际情况。
5、商品验收办法合同中要具体规定在数量上验收和在质量上验收商品的办法、期限和地点。
6、违约责任签约一方不履行合同,必将影响另一方经济活动的进行,因此违约方应负物质责任,赔偿对方遭受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