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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居满两年法院就得判离婚吗

分居满两年法院就得判离婚吗
离婚是指在夫妻双方生存期间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解除婚姻关系的行为,离婚就意味着夫妻关系的结束,会带来财产关系的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变更等。根据提出离婚的实际情况不同,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离婚并不是一件光彩的事儿,对任何一方都是一种损失。当然,这也并不是说不能离婚,在满足离婚条件的情况下,夫妻之间是可以好聚好散的!
2024-02-21 02:34:26 已帮助257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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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居满两年法院就得判离婚吗
认为只要不在一起生活就算分居、夫妻分居满2年法院就必然判离婚,这属于对法律规定的片面理解。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判决准予离婚的重要条件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虽然《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但对该规定应当从以下方面准确把握:一是分居的原因必须是因双方感情不和,现实生活中因为工作、学习等原因而分开生活的情形不包括在内。二是分居满2年的时间应该是连续计算,如果分居后又同居的,则分居时间应该是从再次分居的次日重新计算,而不能将前后几次分居的时间累加计算。三是即使双方符合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的条件,也只有法官在调解中发现双方感情确实破裂,经调解无效后才判离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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