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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继承或者受遗赠而取得物权自何时生效

因继承或者受遗赠而取得物权自何时生效
遗产继承是指生前享有财产因死亡而转移给他人的死者为被继承人;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财产为遗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被继承人的合法遗嘱承接被继承人遗产的人为继承人;继承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或者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遗嘱享有的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就是继承权。在我国,遗产继承的方式分为如下四种:遗嘱继承、遗赠、遗赠抚养协议、法定继承。
2024-02-23 06:18:58 已帮助109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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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继承或者受遗赠而取得物权自何时生效
民法典》第二百三十条规定,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此类物权变动,也属于非依法律行为而发生的物权变动,可以不依一般的公示原则直接发生效力。继承是导致物权变动的一个重要方式,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发生的物权变动,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自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始时,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而取得对遗产的所有权。需要说明的是,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无论是因法定继承还是因遗嘱继承或者受遗赠而取得物权,如果涉及的遗产为不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该办理登记,但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未办理登记的,其处分行为不发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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