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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了解一下对于个人债务与夫妻债务的界限在哪里
想了解一下对于个人债务与夫妻债务的界限在哪里
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与处理,是离婚案件中审理的疑难问题。2001年4月28日,修改后的《婚姻法》虽然对此作出了明文规定,但是由于过于原则和概括,在实践中难以准确地把握和适用。而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等分割。
2024-02-28 13:27:55
已帮助1724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想了解一下对于个人债务与夫妻债务的界限在哪里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欠的共同
债务
,一般情况下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即使夫妻
离婚
后对债务的偿还有约定比例,但是对
债权人
而言,他有权找夫妻任何一方要求归还债务。但是在以下两种情况下,债权人只能找
债务人
的夫妻一方归还,不能要求夫妻共同承担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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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了解一下对于个人债务与夫妻债务的界限在哪里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借款与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为家庭生活所负的债务,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因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都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需要由婚内共同财产偿还,个人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所借的资金属于借款。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夫妻离婚不用承担债务的时间限制是怎样的
夫妻是否需要承担债务要看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而不是看离婚多久。如果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的,则不论离婚多久都需要夫妻双方共同偿还;当然如果债务超过诉讼时效的,则债权人将丧失胜诉权,如果不还,债权人也无法追究。如果债务属于一方个人债务的,则不论离婚与否都由一方自己负责偿还,另一方自始至终就没有偿还的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与职务侵占罪的界限是什么
1、犯罪对象有所不同(1)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所侵犯的对象为本公司的注册资本,具有特定性。(2)职务侵占罪所侵犯的对象为本公司、企业的财物。2、在客观方面(1)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表现为行为人违反公司法的规定虚假或抽逃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2)职务侵占罪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3、在主体方面(1)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主体是公司发起人、股东。(2)职务侵占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夫妻一人债务是会对外界产生效力吗
夫妻内部约定一方个人债务的,需要在债权人明知的情况下形成债权债务关系,才对债权人有效。不然会被视为共同债务,双方只能内部有效,外部连带,共同承担,之后再内部追偿。【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我想请教一下挪用资金罪与职务侵占罪如何界限
这两种犯罪有以下几点明显的区别:1、侵犯的客体和时象不同。挪用资金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的使用权,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职务侵占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的所有权,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物,既包货币形态的资金和有价证券等,也包括实物形态的公司财产,如物资、设备等。2、在客观表现不同。挪用资金罪表现为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3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职务侵占罪表现为,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挪用资金罪的行为方式是挪用,即未经合法批准或许可而擅自挪归自己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职务侵占罪的行为方式是侵占,即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法占有本单位财物。挪用本单位资金进行非法活动的,并不要求“数额较大”即可构成犯罪;职务侵占罪只有侵占本单位财物数额较大的,才能构成。3、在主观上不同。挪用资金罪行为人的目的在于非法取得本单位资金的使用权,但并不企图永久非法占有,而是准备用后归还;职务侵占罪的行为人的目的在于非法取得本单位财物的所有权,而并非暂时使用。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较大不退还的,这里所说的不退还,是指在挪用本单位资金案发后,人民检察院起诉前不退还。一般认为,在实际生活中,挪用本单位资金不退还的,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主观上想退还,但客观上无能力退还,另一种是客观上虽有能力退还,但主观上已发生变化,先前的挪用本单位资金的故意已经转化为侵占该资金的故意。在司法实践中,如果行为人在挪用本单位资金后,确属犯罪故意发生转变,不再想退还,而是企图永久非法占为己有,在客观上有能力退还而不退还的,因为属于刑法中的转化犯,仍应根据处理转化犯的原则,直接以职务侵占罪定罪处罚。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丈夫与妻子父母家有债务纠纷离婚该如何处理
需要根据是否是夫妻共同债务分析处理。1、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此时,配偶有偿还的义务。2、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这时其配偶不需要承担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想了解一下对于夫妻一人债务会对外界产生效力吗
夫妻一人债务不一定会对外界产生效力,夫妻双方可以以书面的形式对夫妻的婚前或者婚后财产进行约定,可以约定某一项债务归一方所有;但是这项债务的债权人必须是明知的,否则只能对夫妻内部有效。根据2021年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第三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第三款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如何界定夫妻共同债务或者个人债务
界定标准如下: 1、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2、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夫妻债务与家事代理的区别与联系是什么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条对家事代理权的司法解释纳入法典,进行了明确规定:“夫妻一方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夫妻双方发生效力,但夫妻一方与相对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夫妻之间对一方可以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范围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家庭日常生活需要”不仅仅是柴米油盐的小额支出,也包括购房、购车、医疗、孩子教育等数额较大的支出。因此而产生的债务在夫妻双方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另,如果夫妻双方约定哪些家事应当由谁负责或者多少金额的应该双方共同出面的,如果债权人对此不知情的,该约定对债权人没有约束力,同样以共债向夫妻主张。但此时作为债权人如向夫妻一方因家庭所需借出大额款项,而在借条上并未载明事由或者夫妻中的一方未签字或者后期未追认,在举证上存在一定的困难,不易被法院支持。 在前述的因家事代理而产生的债务原则上为夫妻共同债务,但每个家庭的日常开销有所不同,“大额”的认定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在为了避免超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的大额债务成为夫妻共债“即被负债”,《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吸收)规定,坚持“共债共签”的原则,一方面保障夫妻另一方的知情权,以免“被负债”;另一方面保障债权人能充分实现债权。但在没有“共签”及事后追认的情况下,大额的债务(超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如何被认定为夫妻共债则加大了债权人的举证难度,即需要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是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 因此,债权人在出借大笔金额的借款时,应要求对方的配偶在借条上签字,并说明借款的用途(购房、孩子上学、经营XXX公司等)。
游争艳
问题:我和丈夫因为长年工作原因分居在两地,今年协议和平离婚,但是我们都共同在银行按揭了一些固定资产,我们一起供的,请问一下滁州律师现在离婚,我们夫妻离婚债务约定效力是怎样界定,有什么要求?求解答,谢谢
夫妻所得财产的范围,据《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应该有以下几方面:(一)工资、奖金,是夫妻一方或者双方基于劳动而获得的报酬和基于劳动而获得的工资以外的报酬,其性质都是劳动报酬,包含货币和有关财物。值得注意的是,现实生活中劳动报酬在以各种形式出现,如红包、津贴、房补、互助金等不同名义出现的收入越来越多,数额也越来越大,这些都应视为工资、奖金性收入,纳入工资、奖金范围,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二)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是夫妻一方或者双方从事生产、经营,主要指农村中的农业生产和城市里的工业生产以及第三产业等各行各业的生产经营收益,有劳动收入,也有资本收益,如股票债券收入、股份、股权等。(三)知识产权的收益,是夫妻一方或者双方基于知识产权而获得的财产收益,仅指基于知识产权而获得财产权,而不包括知识产权的人身权。(四)因继承或赠予所得的财产。(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指上述四项财产以外,应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财产。我国新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夫妻财产约定的效力,它包括二方面,一方面是对内效力,指约定对当事人夫妻自己的效力,夫妻对财产的约定一旦生效,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双方必须严格遵守执行,不得随意变更、撤销,如果确实需变更撤销的,须经由双方协商一致后,同样以书面的方式。另一方面是对外效力,指约定对夫妻以外的人的效力,即夫妻的财产约定对于第三人(主要是债权、债务人)的效力,根据本条第3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可见,在实行夫妻财产约定制的婚姻里,夫或妻一方对第三人负有个人债务时,约定的对外效力,只有当第三人知道该约定时才生效,如果第三人不知道该约定,对第三人不发生法律效力。夫妻任何一方不得以夫妻有约定拒绝承担另一方个人债务,除非非债务人一方能证明作为债权人的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否则均应该以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先对第三人清偿债务,非债务人清偿债务后,可以向负债务一方索赔。这是立法上对第三人权利的保护,实际上就是把非债务一方和与其有夫妻关系的债务人一方视为财产共有关系主体,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根据《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一般情况下,在结婚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除非能够证明债务是一方以个人名义负担或是一方与第三人恶意串通所为的“假债务”等情形。 夫妻共同债务主要包括: 1、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2、夫妻一方或双方为履行法定扶养义务所负的债务。 3、履行法定赡养义务所负的债务。 4、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5、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6、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既包括夫妻双方一起从事投资、生产经营活动,也包括夫妻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但利益归家庭共享的情形。 7、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夫妻个人债务是指夫妻约定为个人负担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无关家庭共同生活时所负的债务。主要包括: 1、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 2、夫妻一方没有经过对方同意,擅自资助没有抚养义务人所负的债务。 3、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生产或者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且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的。 4、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为一方个人财产,随附而来的债务也应由接受遗嘱或赠与的一方单独承担。 5、夫妻双方依法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 6、夫妻一方因个人不合理的开支,如赌博、吸毒、酗酒所负债务。 7、其他依法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如一方实施违法犯罪行为所负的债务。上述关于夫妻离婚债务约定效力的分析供参考,需要具体帮助,建议带材料找律师具体沟通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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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美亮律师
2024-06-14 09:21:04
如果共同债务归男方,对外需要承担共同债务,再进行追偿。
问题:夫妻离婚时约定债务归男方离婚后女方还需要承担倩务吗?
杜强吉律师
2024-06-12 21:49:20
你好,可以具体说一下
问题:货款利息约定多少合理?
钱威律师
2024-06-12 21:48:37
你好具体可以详细沟通比较好的
问题:每天好几个电话的打,现在打电话到我这里,现在没有钱还款,我朋友在网上借钱?
余律师团队律师
2024-06-11 15:10:22
你好,我们是专业做债务规划和债务协商的,微同电话180-864-14131
问题:那种信用卡协商还款能办理吗?
钱威律师
2024-06-10 18:03:08
你好具体可以详细沟通比较好的
问题:我在网上借别人1500还有机会要回吗?
吕美亮律师
2024-06-11 09:20:54
如果有证据,可以直接起诉。
问题:我有个四万左右的债务纠纷,是货款,我知道比较好的朋友,一个村的,从小一起长大,他家开个养生馆,我去消费的?
杜强吉律师
2024-06-09 12:46:50
你好,可以具体说一下
问题:工伤,写的欠条,没有执行,被套了怎么办?
杜强吉律师
2024-06-08 12:02:42
你好,可以具体说一下
问题:借给别人10000块钱只有转账记录可以要回吗?
钱威律师
2024-06-08 12:27:01
你好具体可以详细沟通比较好的
问题:丈夫未还的信用卡离婚后妻子需要一起还吗?
杜强吉律师
2024-06-07 13:35:55
你好,可以具体说一下
问题:强制执行还是没钱咋办?
吕美亮律师
2024-06-14 09:21:04
如果共同债务归男方,对外需要承担共同债务,再进行追偿。
问题:夫妻离婚时约定债务归男方离婚后女方还需要承担倩务吗?
杜强吉律师
2024-06-09 12:46:50
你好,可以具体说一下
问题:工伤,写的欠条,没有执行,被套了怎么办?
吕美亮律师
2024-06-11 09:20:54
如果有证据,可以直接起诉。
问题:我有个四万左右的债务纠纷,是货款,我知道比较好的朋友,一个村的,从小一起长大,他家开个养生馆,我去消费的?
杜强吉律师
2024-06-08 12:02:42
你好,可以具体说一下
问题:借给别人10000块钱只有转账记录可以要回吗?
钱威律师
2024-06-12 21:48:37
你好具体可以详细沟通比较好的
问题:每天好几个电话的打,现在打电话到我这里,现在没有钱还款,我朋友在网上借钱?
余律师团队律师
2024-06-11 15:10:22
你好,我们是专业做债务规划和债务协商的,微同电话180-864-14131
问题:那种信用卡协商还款能办理吗?
钱威律师
2024-06-10 18:03:08
你好具体可以详细沟通比较好的
问题:我在网上借别人1500还有机会要回吗?
钱威律师
2024-06-08 12:27:01
你好具体可以详细沟通比较好的
问题:丈夫未还的信用卡离婚后妻子需要一起还吗?
杜强吉律师
2024-06-12 21:49:20
你好,可以具体说一下
问题:货款利息约定多少合理?
杜强吉律师
2024-06-07 13:35:55
你好,可以具体说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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