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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可否作为合同签订主体

分公司可否作为合同签订主体
合同的订立又称缔约,是合同双方动态行为和静态协议的统一,它既包括缔约各方在达成协议之前接触和洽谈的整个动态的过程,也包括双方达成合意、确定合同的主要条款或者合同的条款之后所形成的协议。合同一般都是双方的法律行为,只有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才能成立,也就是说订立合同是一个动态的过程,不论以何种方式订立协议都必须经过要约和承诺这两个阶段。
2024-03-01 01:07:47 已帮助167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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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可否作为合同签订主体
1、可以,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分公司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签订合同。
2、分公司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开展业务,当然,它还包括签订合同等重要和不可或缺的环节。在签订合同时,分公司只需加盖分公司印章,无需加盖总公司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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