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装修合同应包含以下重要条款:
首先,明确记载了装修合同双方的个人资料,如甲方和乙方的姓名、性别、联系方式以及住宅地址等详细信息;
其次,列明了在本次工程中所涉及的标的物体(房屋)的具体位置以及其面积大小等基础事实,此外还涵盖了本次装修所需支付的款项总额、预计完成的工期时长、可能出现的违约行为及其对应的法律责任、解决争议的途径以及本合同自签署之日起的正式生效日期等关键要素;
再次,对于可能出现的违约行为及其对应的法律责任、解决争议的途径进行了详尽的规定;
最后,为确保合同内容的完整性,我们建议在合同中明确列出任何被视为必要且重要的其他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
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第七百七十一条
承揽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承揽的标的、数量、质量、报酬,承揽方式,材料的提供,履行期限,验收标准和方法等条款。
第七百七十二条
承揽人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主要工作,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承揽人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未经定作人同意的,定作人也可以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