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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金几时开始发放
退休金几时开始发放
劳动保障是指以保护劳动者的基本权益所采取的一切措施和行为的总和。劳动保障制度的目的就是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为目的的,这是区别于其他对劳动关系调整的法律制度。劳动保障的内容是主体的独立人格、法律地位和物质利益。主体的独立人格是获得法律地位的前提,而独立的法律地位又是实现物质利益的前提。劳动保障首先要确立和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独立人格和法律地位。
2024-03-02 23:59:33
已帮助1443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退休金几时开始发放
1、办理
退休
登记后,
社会保险
经办机构会按月发放
退休金
。
2、《中华人民共和国
社会保险法
》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
养老保险
的个人,达到法定
退休年龄
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
养老金
。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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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金几时开始发放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我去年12月16号开始工作,工龄满20年,今年有公休假期吗
工龄是按照你在现工作单位的工作时间计算的。按照国务院《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年休假期间工龄应当连续计算。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 第三条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女职工休产假期间的工资是怎样发放的
对于已经购买过生育保险的休产假职工,以上一个年度用人单位对其支付的平均月工资为基准,可领取到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生育津贴。如果没有参加生育保险,那么该女职工的产假工资,按照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六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放弃专利权是自始放弃吗
看具体情况,专利权因保护期限届满或者专利权人放弃专利权等导致专利权终止的,只是表明该项专利权自此以后不再受法律保护了,但并不能否定该项专利权的合法性,因该项专利权在此前所发生的一切法律关系都是有效的。但是,被宣告无效的专利权,并不是自其被宣告无效之日起无效,而是视为自始无效。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原来的公司五一、十一等法定节假日都不放假,也不给加班工资,但是等不忙的时候可以调休,大家也都同意。但是公司进行改制后,现在的领导既不给放假,也不给调休和加班工资。我们该怎么维权?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如果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却不依据劳动法的上述规定支付加班工资的,属于违法行为,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准备劳动合同、加班证明等证明材料。 如果加班工资不给没办法和用人单位协商解决的,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江苏省离休教师死亡后抚恤金什么时候发放
根据《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办法的通知》(即人社部发200842号)文件的相关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从2004年10月1日起调整为:因公牺牲为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病故为本人生前2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丧葬费每个省份的标准可能不同,比如湖南省根据《关于调整我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后丧葬费标准和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湘人社发201386号文件)规定:凡病故的工作人员(含离退休人员),其丧葬费由现行5000元调整为7000元。答案不对。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被判缓刑后养老金能怎么发放?
退休金和养老金的区别(一)概念不同1、退休金是国家按照社会保险制度规定,在劳动者年老或丧失劳动能力后,根据他们对社会所作出的贡献和所具备的享受养老保险资格或退休条件,按月或一次支付给货币形式的保险待遇,主要用于保障职工退休后的基本生活需要。2、养老保险全称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二)资金渠道不同1、退休金一般都是国家财政或地方财政列支,未参加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退休人员(如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不含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的单位)的退休待遇简称退休金或退休生活费。2、养老金是由社会保险资金列支的,参加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退休人员的退休待遇统称为养老金。(三)缴费方式不同1、退休金由单体或企业提供,不需要受益人缴费即可享受。2、社会养老保险费用一般由参保人员的单位代扣代缴,一部分交给国家,一部分存入个人账户。社会养老保险的缴费标准往往遵循统一的缴费准则。(四)领取方式不同1、按退休金的支付方式可分为一次支付退休金和分期支付退休金。前者指在职工退休后一次支付退休金,企业支付退休金后对职工退休退职无任何给付义务,后者指在职工退休后分期支付退休金,直至死亡为止,如按月或按年支付退休金。2、社会养老保险金由政府部门机构统一发放,养老金的领取问题方面,对每个社会成员有统一的养老金领取规则,以重庆地区1996年后参加工作的人员为例,其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为社会统筹,即单位缴18那部分汇入社会养老金的大池子里个人账户养老金则是个人缴8的那部分的累积。它所提供的养老金往往是最为基础性的保障,只能解决最为基本的温饱问题。
李晶晶
问题:徐州市行政单位退休养老金几号发放
可以去社保处问问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请问关于企业离休老干部死亡后一次性补助30个月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执行的?
按照《社会保险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除了可以按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领取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还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其中,丧葬补助金标准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谈季放假有没有工资发呢公司开始进入淡季了,员工的工资应该怎么发呢,公司决定给员工放假,如果公司淡季放假?如果要发应该如何操作
(当然你和员工也可以协商)。也就是自第二月起,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烟台地区的最低生活保障=最低工资的70%。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可以分两种情况发放工资,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2,用人单位仍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停工停产一个月内的,如果员工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则可以按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水平发放工资,公司要支付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员工没有提供劳动;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1;(2)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所谓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员工不干活,否则以后谁还给你干啊,虽然规定中说支付劳动报酬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一般企业采取月薪制,也即意味着大多是情况下、停产超出一个月的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规定“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每个地区都有自己的规定。这里2-(1)要注意、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1)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但是最为企业你一定要给员工正常的工资啊!查看原帖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个人办理退休,原始档案丢了怎么办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如果不涉及视同缴费年限确认,直接到现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退休。当事人办理退休,如果没有视同缴费年限需要认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期间缴费数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数据库有记载,档案丢失可以直接办理退休,不影响退休待遇。如果在当地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个人缴费前就已经劳动部门办理手续招工,或者有军龄、上山下乡知青工龄,需要进行视同缴费年限确认的,不找到档案资料这段时间将不予计算,会影响基本养老保险金。应当努力寻找档案,实在无法寻回,可以通过当年办理招工手续的劳动部门及其所在地档案馆查找“招工录用通知书”、原单位或者主管部门文书档案或者会计档案查找工资介绍信存根、职工花名册、工资表等能够证明职工身份的材料,复印并加盖印章,作为证明材料,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视同缴费年限确认,经确认后在办理退休手续。《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国发[1995]6号附件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实施办法之二一、基木养老保险费用的筹集(二)基本养老保险费由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年限,称为“缴费年限”。实行个人缴费制度前,职工的连续工龄可视同缴费年限。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退休年龄以哪些为准原始档案还是身份证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退休年龄的确定,实际就是对职工出生时间的认定,究竟是依据什么为准,一般是实行居民身份证与职工档案相结合的办法,认定两者一致的时间为职工的出生时间,依据出生时间确定退休时间。目前大多数采用个人社会保障号(即公民身份号码,亦即身份证号码)确定退休年龄。1.依据个人社会保障号确定退休年龄:目前进入社保体系的员工都有一个个人社会保障号,这个社会保障号即公民身份号码,亦即身份证号码,由18位数字组成,前6位为行政区域代码,第7至14位为出生日期码,第15至17位为顺序码,第18位为校验码。2.凡居民身份证的出生日期同本人档案记载的出生日期一致的,可直接作为组织人事部门或者本人在办理其退休手续时,认定出生日期和计算年龄的依据。3.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办理职工退休手续时认定出生日期问题的复函》劳办发〈1993〉67号规定:我部一九九三年四月十七日《关于核定职工退休年龄问题的复函》(劳办发〈1993〉8号)与一九九零年组织部、人事部、公安部合发的《关于办理干部退(离)休手续时认定出生日期问题的通知》(组通字〈1990〉24号)基本精神是一致的。在办理职工退休手续时认定出生日期时,应按劳办发〈1993〉8号的规定执行,即:凡启用了居民身份证的,在办理职工退休手续时应以职工居民身份证记载的出生日期为准。对于执行中发现居民身份证与本人档案记载的出生日期不一致的,应会同职工本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进行查证核实,按照职工管理权限和户口管理权限批准认定的出生日期为计算年龄和户口登记的依据,查证材料归入本人档案;对于需要更改居民身份证的,要抄报职工常住户口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按有关规定办理。4.劳动和社会保障部1999年3月9日《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8号)规定:“对职工出生时间的认定,实行居民身份证与职工档案相结合的办法。当本人身份证与档案记载的出生时间不一致时,以本人档案最先记载的出生时间为准”。这里“档案最先记载的出生时间”应参照档案中记载的所有的出生时间,只有本人身份证的出生时间与档案记载的所有的出生时间不一致时,才采用以本人最先记载的出生时间为准,如果和最先记载的出生时间不一致,但是和后来其他记载的出生时间相一致的,则应用居民身份证的出生日期同本人档案记载的出生日期一致的原则。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公休假从那年开始的,有时效吗?
婚假从开始婚假之日起计算,满十天就算婚假休完,按劳动人事有关休假规定“假中不除假”,所以休假中遇双休日或法定节日,不累计也不顺延计算假日。按照《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第六条规定: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应当在工作日补假。部分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则不补假。婚假适合“部分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则不补假”。婚假以连续请假为原则,一般公司里除特别照顾外,婚假需一次性使用完。如周五请婚假,则周一需回公司上班。二、婚假婚假,是指劳动者本人结婚依法享受的假期。婚假是每个劳动者都会遇到的情况,劳动者结婚时,给予一定的假期,并由用人单位如数支付工资,这是对劳动者的精神抚慰,体现了政府对劳动者的福利政策,也是对其权益的保护,对于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具有重要意义。根据《婚姻法》以及《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职工结婚可享受以下待遇:(一)婚假: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2、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不再享受晚婚假奖励,只有3天法定婚假。3、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4、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6、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二)婚假期间工资待遇:在婚假和路程假期间,工资照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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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飞飞律师
2024-04-29 06:44:25
写欠条可以,内容写清楚
问题:但是协议中缺少3、4月份的工资金额,公司领导说3月份的工资本月发放、4月份的工资次月发放,同时他们提出暂未发放的工资可以写工资欠薪条?
刘飞飞律师
2024-04-25 20:10:48
什么滞纳金要交11万多,开玩笑的吧
问题:我现在退休我要交十一万多滞纳金合理吗?
钱威律师
2024-04-25 17:56:48
你好可以电话聊下具体情况
问题:我老婆在单位工作十三年一真没买保险,干了一份兼职,兼职给买上了,还能向第一个单位要求保险补偿吗?
王刚律师
2024-04-25 15:11:44
可以的。未签劳动合同,从入职的次月起可要求双倍工资赔偿。未缴社保可要求离职补偿金。
问题:两公司未与我签订劳动合同,2月17日入职的本公司,我12月18日入职的本公司分店,目前这么一个情况?
钱威律师
2024-04-24 17:37:06
你好具体什么法律问题请陈述
问题:劳动纠纷问题想询问一下?
钱威律师
2024-04-23 20:17:52
你好具体可以详细沟通比较好的
问题:劳务纠纷?
江苏王牌律师事务所律师
2024-04-23 17:47:17
请您把详细情况告诉我一下,我来电话您!1
问题:劳动仲裁纠纷?
钱威律师
2024-04-23 20:19:40
你好具体可以详细沟通比较好的
问题:周六请假,店长要求扣除我双倍工资,合法吗?
钱威律师
2024-04-22 19:30:56
你好具体可以详细沟通比较好的
问题:刚才咨询的方便打字发下吗?
刘飞飞律师
2024-04-21 21:14:32
试用期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合同
问题:服装厂上班,还在试用期可以直接辞职嘛?
王刚律师
2024-04-25 15:11:44
可以的。未签劳动合同,从入职的次月起可要求双倍工资赔偿。未缴社保可要求离职补偿金。
问题:两公司未与我签订劳动合同,2月17日入职的本公司,我12月18日入职的本公司分店,目前这么一个情况?
钱威律师
2024-04-25 17:56:48
你好可以电话聊下具体情况
问题:我老婆在单位工作十三年一真没买保险,干了一份兼职,兼职给买上了,还能向第一个单位要求保险补偿吗?
钱威律师
2024-04-24 17:37:06
你好具体什么法律问题请陈述
问题:劳动纠纷问题想询问一下?
钱威律师
2024-04-23 20:17:52
你好具体可以详细沟通比较好的
问题:劳务纠纷?
江苏王牌律师事务所律师
2024-04-23 17:47:17
请您把详细情况告诉我一下,我来电话您!1
问题:劳动仲裁纠纷?
钱威律师
2024-04-22 19:30:56
你好具体可以详细沟通比较好的
问题:刚才咨询的方便打字发下吗?
刘飞飞律师
2024-04-29 06:44:25
写欠条可以,内容写清楚
问题:但是协议中缺少3、4月份的工资金额,公司领导说3月份的工资本月发放、4月份的工资次月发放,同时他们提出暂未发放的工资可以写工资欠薪条?
刘飞飞律师
2024-04-25 20:10:48
什么滞纳金要交11万多,开玩笑的吧
问题:我现在退休我要交十一万多滞纳金合理吗?
钱威律师
2024-04-23 20:19:40
你好具体可以详细沟通比较好的
问题:周六请假,店长要求扣除我双倍工资,合法吗?
刘飞飞律师
2024-04-21 21:14:32
试用期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合同
问题:服装厂上班,还在试用期可以直接辞职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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