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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设立筹备阶段与所雇佣的人员的关系是什么

公司设立筹备阶段与所雇佣的人员的关系是什么
在创业的大浪潮下,越来越多人投入到创业中,而开公司是很多创业者的首选。开公司的第一步是了解公司设立流程,这可以让创业者取得一步先机,创立了公司为以后发展打下基础。公司设立是公司成立的前提条件。而公司设立的实质是一种法律行为,属于法律行为中的多方法律行为,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的设立行为属于单方法律行为。
2024-03-04 16:25:58 已帮助156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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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设立筹备阶段与所雇佣的人员的关系是什么
双方关系为雇佣关系、劳务关系,非劳动关系
1、 公司成立的,所雇佣的人员在设立筹备阶段的工作时间一般不计算为本单位工作年限,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2、 公司因故未能成立的,按照以上第三条处理,即:
1、被雇佣人员可请求全体或者部分发起人对劳务费等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部分发起人对设立公司所产生的劳务费等承担责任后,可请求其他发起人按照约定的责任承担比例、约定的出资比例分担责任;对分担责任没有约定的,可请求按照均等份额分担责任。
3、因部分发起人的过错导致公司未成立,其他发起人可要求根据其过错程度承担设立行为所产生劳务费等。
主要是指设立主体不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是没有财产,不能认购公司的股本等。在发现公司的设立主体存在这些行为时,公司的设立登记机关,会责令其他的负责人弥补,对于不能加以修正的,该公司将会面临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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