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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公司法人合伙创办需要哪些条件

非公司法人合伙创办需要哪些条件
合伙联营是一种联营组织,但不具备法人资格,它的民事主体仍然是参加联营的各成员。因而,对联合体的债务,由联营各方承担无限责任或连带责任。根据规定,企业之间或者企业、事业单位之间联营,共同经营、不具备法人条件的,由联营各方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所有的或者经营管理的财产承担民事责任。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协议的约定负连带责任的,承担连带责任。
2024-03-02 16:22:35 已帮助186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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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公司法人合伙创办需要哪些条件
1、符合规定的名称和章程。
2、国家授与的企业经营管理的财产或者企业所有的财产,并能够以其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有与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经营管理机构,财务核算机构劳动组织以及法律或者章程规定必须建立的其他机构。
4、有必要的并与经营范围相适应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5、有与生产经营规模和业务相适应的从业人员,其中专职人员不得少于八人。
6、有健全的财务制度,能够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独立编制资金表或者资产负债表。
7、有符合规定数额并与经营范围相适应的注册资金,其他企业法人的注册资金不得少于三万元。国家对企业注册资金数额有专项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8、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经营范围;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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