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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保证金收取标准应该遵循哪些原则

履约保证金收取标准应该遵循哪些原则
建设单位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3%左右的比例预留保证金,社会投资项目采用预留保证金方式的,预留保证金的比例可以参照执行发包人与承包人应该在合同中约定保证金的预留方式及预留比例。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后,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结算价款和预留保证金。
2024-02-20 16:07:44 已帮助262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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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保证金收取标准应该遵循哪些原则
1、是履约保证金的金额要等合同预付款金额,以体现合同法规定的公平原则。
2、是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和投标保证金无关。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 ;履约保证金一般为合同金额的5%~10%。一般而言,履约保证金金额会高于投标保证金。在确定了中标人且双方签署合同后,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可转为履约保证金,其不足数由中标人补足;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放弃投标或中标后放弃的,招标人可没收其全部投标保证金但不可没收其履约保证金。
3、是履约保证金数额的确定要与合同付款条件联系起来,履约保证金一般随进度款同步返还。
4、根据国务院《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第58条规定,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合同金额的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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