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专题 > 债权债务专题 > 夫妻债务专题 > 夫妻之间婚前的债权债务不因结婚而混同

夫妻之间婚前的债权债务不因结婚而混同

夫妻之间婚前的债权债务不因结婚而混同
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与处理,是离婚案件中审理的疑难问题。2001年4月28日,修改后的《婚姻法》虽然对此作出了明文规定,但是由于过于原则和概括,在实践中难以准确地把握和适用。而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等分割。
2024-02-24 07:15:20 已帮助1397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夫妻之间婚前的债权债务不因结婚而混同
1. “债权和债务同归于一人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但涉及第三人利益的除外”。
2.这就是 所谓的“混同”原则夫妻之间婚前的债权债务不因结婚而混同合同法第106条规定,“债权和债务同归于一人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但涉及第三人利益的除外”。
3. 而婚姻关系中,夫妻双方都是两个具有独立人格的平等主体,他们是在意思表示一致的基础上,组成的具有特殊身份关系的联合体,但“夫妻”这个联合体只是在特定情况和条件下,对外具有整体的性质,对内并不因为婚姻关系的建立,使夫妻双方丧失各自独立的人格,他们之间在婚前的债权债务不因结婚而混同。
查看更多
最新 最热
全部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