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技术合同可以全额免税的。项目负责人持认定登记的合同等相关资料,在财务处开具发票时可根据免税额度办理免征增值税及附加税费手续。未申请认定登记和未予登记的技术合同,不享受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可办理免税的合同包括:
1.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合同。
2.与技术转让、技术开发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的合同。具体指转让方(或受托方)根据技术转让或开发合同的规定,为帮助受让方(或委托方)掌握所转让(或委托开发)的技术,而提供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且这部分技术咨询、服务的价款与技术转让(或开发)的价款必须开在同一张发票上。
二、《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
第六条未申请认定登记和未予登记的技术合同,不得享受国家对有关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规定的税收、信贷和奖励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第七条经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当事人可以持认定登记证明,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后,享受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