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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确权法律法规依据有哪些
农村土地确权法律法规依据有哪些
农村土地承包是指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地不得买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
2024-03-03 14:5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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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确权法律法规依据有哪些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工作原则是什么
⒈国家主导原则:各县(区)单位主导,国土资源单位牵头,多部门统筹协调密切配合完成。⒉稳步推进原则:试点先行,摸索经验、稳步全面加快推进。⒊尊重历史和现实的原则:土地权利归属的确定,既要根据当时的历史条件和政策,又要充分考虑当前的实际状况。⒋有利于生产生活和社会稳定的原则:在利于维护社会稳定和土地可持续利用的基础上,化解矛盾,解决争议,对一时难以处理纠纷的宗地暂缓登记,暂不发证。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农村土地已确权,户口已经转非农业户口了,户口可不可以迁回农村户口
不是所有人都可以,需要满足写了列条件才能由城市户口转回农村户口。1、因读大中专院校及技工学校而“农转非”,毕业后无工作安排回原籍的毕业生;2、夫妻一方是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方在城镇无固定职业且在农村居住、生活的;3、在城镇无固定职业和住所,跟随父母在农村居住、生活的未婚人员;4、在城镇无固定职业,在农村分有住宅基地并建好房屋和编有门牌,且在农村居住、生活的本人、配偶和未婚子女;5、原征地办理了就地“农转非”,现要求“非转农”的,如户口和人员都还在农村生活居住的;6、已挂牌“村改居”的村委会,一律不得办理“非转农”迁入。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农村土地确权的步骤是什么?
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需要向向乡级人民政府或县级人民政府申请确权。办理时的主要程序如下:1、进行登记所需表册及设备、收集资料等工作准备。2、市人民政府向辖区内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发布通告。3、申请人提交申请,并提供权土地属来源证明、个人身份证、户口簿以及法律法规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资料。4、测绘部门进行实地测绘和权属调查。5、5个工作日内将权属审核结果换个的盖上印章。6、经审查、审核合格后进行注册登记或注销登记。7、确权后进行颁发权证书。【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我村是新农村居住村,办理不动产证书要每平方收70元钱,不知道有依据吗?
不动产证费用买房人应缴纳税费:契税:房款的1.5%(面积在144平米以上的需要缴纳3%,面积在90平米以下并且是首套房的可以缴纳1%)交易费:3元平方米测绘费:按各区具体规定权属登记费及取证费:按各区具体规定,一般情况是在200元内。卖房人应缴纳税费:交易费:3元平方米营业税:差价5.5%(房产证未满5年的)个人所得税:房产交易盈利部分的20%或者房款的1%(房产证满5年并且是唯一住房的可以免除。居民住宅每套80元,如有共有权证增收工本费10元本。其它房产建筑面积500(含500)㎡以下的每宗200元,5001000㎡的为300元,10002000㎡的为500元,20005000㎡的为800元,5000㎡以上的为1000元;如共有权证增收工本费10元本。印花税:印花税:分为“产权转移书据”印花税和“权利、许可证照”印花税。“产权转移书据”税目税率为万分之五,计税依据为书据中所载的金额,买卖双方均要交纳:“权利、许可证照”税目适用5元件的定额税率,买方交纳。契税:由购房人交纳,是房屋总价的3%。维修基金:购买不配备电梯房屋的购房人按75元平方米(按房屋建筑面积计)交存。购买配备电梯房屋的购房人按120元平方米(按房屋建筑面积计)交存。对定销商品房(含动迁安置房等)不配备电梯的房屋,购房人按40元平方米(按房屋建筑面积计)交存;配备电梯的房屋,购房人按90元平方米(按房屋建筑面积计)交存。办理不动产证的时候需要交纳契税、房款、交易费、测绘费等,一般情况下房屋面积越大需要交纳的费用就会越多。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农村土地确权纠纷怎么解决
对于农村土地确权纠纷怎么解决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1、运用土地确权原则和方法,确定实践中具体土地权利的类型、性质、主体、客体,以及权利内容等。2、掌握土地权属争议的类型、现行法律法规和规章中规定的处理方式、处理机关、处理程序;运用有关土地权属争议调处的规定,对具体争议案件提出处理方式和程序。3、运用土地确权和争议调处法律、政策,针对具体争议案例进行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各地要从机构建设、队伍建设、经费保障、规范程序等各方面,切实采取有力措施,建立健全土地权属争议调处机制,妥善处理农村集体土地权属争议。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土地确权的完成能解决当下农村中的哪些实际问题?
王建康:稳定的利益关系才能有稳定的投入意愿。过去我们经常讲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长久不变,政策上也比较明确,但据我了解各地在执行中或多或少都会根据乡规民约或村民之间自发达成的契约,增人增地、减人减地,对土地进行调整。土地的权属一直在变,这种情况会直接影响农民对土地的投入积极性,比如土地的品质改善、保护、沟渠建设等长期投入。甚至会出现把地下的沙子、石头、矿藏等挖出来卖掉,竭泽而渔的情况。 其次,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农民重要的财产,土地与农户的对应关系被登记确定下来,有利于增强农民的权利意识。过去我们以村组为单位,土地归集体所有,承包经营权的权属关系是模糊不定的。打个比方,村里的小组准备占用十亩土地,在以前农民会想“分到我头上也没有多少,跟我关系不大”,现在通过确权颁证,如果再发生占用,占用对象就是非常明确的,农民的维权意识也会得到加强。 还有就是土地流转,因为你土地的权属都不明确,其流转行为也就具有了不确定性,农民的收益也就越低。从经济学上来讲,任何一种资产都具有收益和风险,风险主要就体现在不确定性上。土地权属的不确定性、不完整性就导致了土地的财产权利在流转、收益时受到了大量不确定性因素的影响,既影响了农户的行为,也影响了流入方的行为。双方的预期都是不稳定的,这就使流转行为遇到了很多障碍需要克服。即使流转成功了,其流转价格是偏低的,其交易费用则是偏高的。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农村土地直补是根据什么发放的,和户口有关系吗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农村村民一户只能申请一处宅基地,农民宅基地使用权由于是村民基于其身份而无偿取得的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资格是联系在一起的。在一定程度上,宅基地具有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的功能。所以,农村房屋宅基地可以在本村村民之间互相买卖流转,卖给非本村人的属于无效的买卖。宅基地因经济发展、人口流动等,原使用权人不再使用宅基地,依法可以转让,但宅基地使用权的购买者(受让主体),有资格限制。宅基地房屋买卖,除了要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还要进行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变更。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我是农村户口,上次分地没有分到,现在开始土地确权想要村里却不给,该怎么办办?
这个得到土地其实也需要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来,而且是根据各个地方农村土地的现状来获得。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有三类土地可以调整承包给新增人口,符合条件的可以去申请土地:1. 集体经济组织依法预留的机动地;2. 通过依法开垦等方式增加的土地;3. 承包方依法、自愿交回的土地;还有一个方式就是通过土地流转的办法取得农业生产用地。其实,即使你是农村户口,但并没有规定就一定要有土地,如果你所在的村里已经没有多余的土地了,那自然也就无法分给你的。只有等到村里重新调整承包地时,可以要求分得承包地。在这个时候你可以看看是否能申请宅基地。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包括建了房屋、建过房屋或者决定用于建造房屋的土地,建了房屋的土地、建过房屋但已无上盖物或不能居住的土地以及准备建房用的规划地三种类型。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如果你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就去试试申请农村宅基地:1. 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2. 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3. 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搬迁的。农村村民需要使用宅基地的,应当向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由村民委员会公布并提交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经讨论同意并公布后,逐级报乡(镇)土地管理机构、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和县(市)人民政府审批。县(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村民委员会应当公布批准使用的宅基地。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农村土地转包有什么法律依据吗?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农村土地承包后不得买卖,但是否允许转包呢?如果允许,那么非法的农村土地转包情形又有哪些呢?对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有着明确规定:“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承包经营权可以采用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其它方式流转”。 农村土地非法转包的情形有哪些 合法的农村土地转包必须建立在农民自愿的基础上,并且不得违法改变土地用途。否则,就会形成农村土地的非法转包。农村土地非法转包的情形如下: 一是违背农民意愿,强制推行土地流转,侵害了农民的自主经营权和影响了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稳定; 二是在农村土地流转中没有兼顾农民利益,甚至损害农民利益,搞“反租倒包”等错误做法; 三是借农村土地流转之名,随意变更土地用途。 这些行为都违背了政策和法律规定的精神,是非法的农村土地转包行为,必须予以纠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后,农民有了稳定的土地使用权。但为了解决承包地块分散、种田效益不高等问题,农民可以采用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其它方式对土地使用权进行流转。这既解决了人地矛盾,充分利用了土地,也有利于推进农业的规模经营。所以,法律和政策都规定,农村土地转包是合法的。 因此,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条明确规定:“国家保护承包方依法、自愿、有偿地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而对那些农村土地非法转包的情形,不但得不到法律的保护,还会导致违法犯罪,最终受到法律的制裁。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您好,我想问下关于农村未确权的集体土地的归属权,村里社员是否有权利要地,我有相关的土地纠纷官司要打。
集体土地是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也叫做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土地。集体土地是我国土地所有制的一种形式。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是,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或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除外。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批准权限,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 因此,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是归集体的,农村集体土地买卖是违法的,集体土地不可以买卖。农村土地属于集体用地,所有权属于集体,只有集体组织内部成员才可以,非集体组织成员只能租赁。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同事在上班来的路上被车撞了,车祸经鉴定是十级伤残,同事老家在农村的,但是来公司也5年了,有此地的居住证,请问残疾赔偿金按城镇还是农村的依据是什么,他应该按城镇还是农村来获赔
根据2015年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关于经常居住地在城镇的农村居民因交通事故伤亡如何计算赔偿费用的复函》,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残疾赔偿激金、死亡赔偿金和被抚养人生活费的计算,应当根据案件实际情况,结合受害人住所、经常居住地等因素,确定适用城镇居民人均收入(人均消费支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的标准。因此,这需要确定你朋友的居住地、工作地等因素,并非单纯只考虑户籍问题。
肖文军
问题:律师你好:<br>我是1967年10月入江苏省铜山县耿集供销社参加工作的(名称为‘计划内临时工’),于1970年12月从供销社岗位上应征入伍,1976年3月退伍后由徐州地区统一分配工作,我被安排到徐州地区矿山医院。<br>但本人现档案中没有1967年参加工作时的招工表之类的记载,只有入伍、退伍登记表中有记载(此后所有的表格类中都有)而我退伍后的工作分配是由组织上安排的。<br>市劳动局在审办退休时,对我的工龄认定为“在供销社时的一段可以计算为一般工龄,但不能作为计算退休养老金的缴费工龄”。还说入伍政审是公社盖的章,不是上级供销社盖的章(意思是我是农村户口)。这样说有依据吗?<br>特请教律师,谢谢!
历史遗留问题,建议与行政部门协商解决,工龄问题以原始档案最早的时间为准,现在劳动法与劳动合同对城镇与农村户口并没有区别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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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滢钰律师
2024-05-28 09:15:05
不可以强推,具体情况详细沟通给您建议
问题:我能强行拆除我地上的建筑物吗,他不想给地也不想给钱,现在换的地占了,他在地上盖的鸡舍,很多年前我和我老叔家换地?
京盟律师杜柏飞团队律师
2024-05-25 20:59:35
不可以强制性签字,可以拒绝。
问题:失地保险名额让签自愿放弃合法吗?
北京晏清律师事务所事务所
2024-05-25 16:15:35
您好,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规定: 第十七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严重污损、毁坏、遗失的,承包方应向乡 (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申请换发、补发。
问题: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丢失?
陈瑶律师
2024-05-24 19:46:39
你好,可以电话沟通一下
问题:高建占地亩数哪方测量为准?
北京晏清律师事务所事务所
2024-05-22 19:26:45
您好,您是被政府征用水田了?
问题:我想查一下国家分给个人的水田公家占用多少钱一亩?
张薇律师
2024-05-22 13:47:40
您好,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您需要向相关部门申请宅基地使用权,有了宅基地后再向相关规划部门申请建房
问题:沛县乡下没有自建房,申请需要什么?
张薇律师
2024-05-22 13:53:50
可以的,是可以得到一部分补偿的
问题:我想问农村抢荒地国家争收有培常吗?
王金龙律师
2024-05-22 10:10:40
您好,建议您让律师介入分析,为您争取最大的权益
问题:我的私有田被村征用,用于打预制板?
张滢钰律师
2024-05-20 09:16:48
具体情况详细沟通给您建议
问题:小产权房买卖拆迁引发问题官司可以打嘛?
王金龙律师
2024-05-17 19:49:11
你好 谁不让你修盖?具体是什么原因?
问题:家里的大棚塌了为什么不给修盖?
张滢钰律师
2024-05-20 09:16:48
具体情况详细沟通给您建议
问题:小产权房买卖拆迁引发问题官司可以打嘛?
北京晏清律师事务所事务所
2024-05-22 19:26:45
您好,您是被政府征用水田了?
问题:我想查一下国家分给个人的水田公家占用多少钱一亩?
张薇律师
2024-05-22 13:53:50
可以的,是可以得到一部分补偿的
问题:我想问农村抢荒地国家争收有培常吗?
陈瑶律师
2024-05-24 19:46:39
你好,可以电话沟通一下
问题:高建占地亩数哪方测量为准?
王金龙律师
2024-05-22 10:10:40
您好,建议您让律师介入分析,为您争取最大的权益
问题:我的私有田被村征用,用于打预制板?
张滢钰律师
2024-05-28 09:15:05
不可以强推,具体情况详细沟通给您建议
问题:我能强行拆除我地上的建筑物吗,他不想给地也不想给钱,现在换的地占了,他在地上盖的鸡舍,很多年前我和我老叔家换地?
京盟律师杜柏飞团队律师
2024-05-25 20:59:35
不可以强制性签字,可以拒绝。
问题:失地保险名额让签自愿放弃合法吗?
北京晏清律师事务所事务所
2024-05-25 16:15:35
您好,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规定: 第十七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严重污损、毁坏、遗失的,承包方应向乡 (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申请换发、补发。
问题: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丢失?
张薇律师
2024-05-22 13:47:40
您好,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您需要向相关部门申请宅基地使用权,有了宅基地后再向相关规划部门申请建房
问题:沛县乡下没有自建房,申请需要什么?
王金龙律师
2024-05-17 19:49:11
你好 谁不让你修盖?具体是什么原因?
问题:家里的大棚塌了为什么不给修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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