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法律对夫或妻一方处理夫妻共同财产有所规定:夫或妻对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法律之所以如此规定,是因为共有的法律特征之一:某些财产作为一个整体存在,无法实际分割或分割后会严重损害该财产的价值,共有人中任何一人权利的行使及于整个共有财产,而不能仅及于共有财产的某个部分,所以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取得一致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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