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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年检从每年的3月1日开始,到6月30日结束,不能及时办理的应在年检结束的两个月内补检。
2、国务院新近出台的《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企业年度检验制度改为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
3、从今年3月1日起,全国企业年检正式取消。届时将停止对领取营业执照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来华从事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及其他经营单位的企业年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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