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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遗产税征收了吗?
我国遗产税征收了吗?
遗产继承是指生前享有财产因死亡而转移给他人的死者为被继承人;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财产为遗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被继承人的合法遗嘱承接被继承人遗产的人为继承人;继承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或者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遗嘱享有的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就是继承权。在我国,遗产继承的方式分为如下四种:遗嘱继承、遗赠、遗赠抚养协议、法定继承。
2024-02-19 04:4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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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遗产税征收了吗?
张滢钰
问题:我承包的鱼塘被征收,老板给我补偿800元一亩,国家给他3500-4000
关于承包鱼塘被征收,老板的补偿低于国家给的补偿,我们马上安排人员和您电话沟通,请保持电话通畅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在我国个人所得税怎么申请退税
1、第1步打开个人所得税A,然后在A的首页个人中心中点击登录。2、第2步登录上以后回到主页,然后在主页中点击我要查询的功能按钮。3、第3步点击,我要查询后在我要查询中找到申报信息,查询中的申报查询功能入口。4、第4步进入功能查询后,在已完成中找到当前申报的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然后点击查看详情。第5步在详情页面中,我们可以看到当前应退的金额,然后点击退税记录按钮。第6步点击退税记录后,可以在当前退税记录中查看到当前的退税状态,如果到国库处理,那么就表明正在退税中。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徇私舞弊少征税款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是指税务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不征、少征应征税款,致使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徇私舞弊不征、少征应征税款,致使国家税收损失累计达10万元以上的;2、上级主管部门工作人员指使税务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不征、少征应征税款,致使国家税收损失累计达10万元以上的;3、徇私舞弊不征、少征应征税款不满10万元,但具有索取或者收受贿赂或者其他恶劣情节的;4、其他致使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股东变更所得税如何征收
专业分析:股权转让的应纳税所得额,以股权转让价减除股权计税成本和转让过程中的相关税费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股权计税成本是指自然人股东投资入股时向企业实际交付的出资金额,或购买该项股权时向该股权的原转让人实际支付的股权转让金额。自然人股权转让应纳的个人所得税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缴税,适用20%的比例税率。《公司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二)股东的出资额;(三)出资证明书编号。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国家征收土地有哪些赔偿标准,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
专业分析: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温馨提示】遇到法律问题,有81%的当事人第一时间通过搜索与学习基本法律知识来了解问题的可能风险殊不知背后的法律纠纷,遇到法律问题及时找专业的律师咨询,点击咨询按钮快速找到最合适、可靠的律师,能够降低该问题上存在的95%以上的常见法律风险。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土地征收税费要如何征收
您好,关于土地征收税费要如何征收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对土地征收的税费有土地使用税。一、土地使用税的征收标准:根据我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只有城镇的土地需要征收税费,因此,土地使用税通常都指城镇土地使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以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的土地为征税对象,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规定税额对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征收。其税额标准按大城市、中等城市、小城市和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分别确定,在每平方米0.6元至30元之间。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期缴纳。具体单位税额各地差异较大,请咨询您所在地地方税务局。二、土地使用税的征收方式: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申报:纳税人首次申报城镇土地使用税前,应先在税务机关办理城镇土地使用税信息登记,填写《土地使用税信息登记表》。信息登记完成后,即可办理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申报时应填写《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表》。三、土地使用税的征收时间:按《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城镇土地使用税实行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的征收方法,具体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如何分期缴纳应问一问你企业的税务专管员);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由受让方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约定交付时间的,由受让方从合同签订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此条规定,结合你单位的情况,应该从09年12月起开始申报纳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土地面积计量标准为每平方米。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按下列办法确定:1、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单位组织测量土地面积的,以测定的面积为准。2、尚未组织测量,但纳税人持有政府部门核发的土地使用证书的,以证书确定的土地面积为准。3、尚未核发土地使用证书的,应由纳税人申报土地面积,据以纳税,待核发土地使用证以后再作调整。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商铺房产税应该怎么征收标准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商铺房产税如何征收:对商铺进行房产税征收有两种情况:1、如果商铺是租来的,也就是说自己没产权,不用交税。2、如果商铺是自己的,那也要根据用途来区分计税依倨:(1)自用:税率为1.2%,以房产的计税余值作为计税依据。公式:全年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1.2%(2)出租:税率为12%,以租金收入作为计税依据。公式:全年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注:所谓计税余值,是指依照税法规定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的损耗价值以后的余额。相关条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节选)第一条 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第二条 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前款列举的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统称为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第三条 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第四条 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房产税征收标准从价或从租两种情况:(1)从价计征的,其计税依据为房产原值一次减去10%--30%后的余值;(2)从租计征的(即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从价计征10%--30%的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如浙江省规定具体减除幅度为30%。房产税税率采用比例税率。按照房产余值计征的,年税率为1.2%;按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年税率为12%。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分为以下两种情况,其计算公式为:(1)以房产原值为计税依据的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10%或30%)*税率(1.2%)(2)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的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税率(12%)房产税的纳税人是产权所有人。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或者产权未确定以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应由房产代管人或使用人缴纳。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新版遗产税草案是怎样的?
我国尚未开始征收遗产税,也并未发布遗产税相关的法律草案或是条例。遗产继承是指生前享有财产因死亡而转移给他人的死者为被继承人;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财产为遗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被继承人的合法遗嘱承接被继承人遗产的人为继承人;继承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或者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遗嘱享有的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就是继承权。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国家修路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呢
国家修路征地补偿标准如下: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政府征收农民土地,应有合法项目,按照法定程序,给予被征收人合理补偿,先补偿,再征收,任何违反以上基本原则的征收行为都属于违法征收。被征收人可以拒绝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以申请信息公开,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方式争取自己的合法权利。【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国家可以征用单位个人的不动产或动产吗
1、所谓征收就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而利用公 权力强制性地将集体或私人所有的财产征归国有,或者对集体或私人财产权施加某种限制。2、征收的主体是国家,只有国家才能利用公共权力对集体或私人财产进行干预,甚至将其强制性地移转给国家。除国家之外,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享有公共权力,因而也不享有征收权。3、另一方面,征收的对象是集体或私有财产。被征收财产的范围,除民法典上规定的动产、不动产之外,还包括民法典没有规定的其他财产。从世界各国法律规定来看,即使是在对私有财产的保护非常全面和完备的国家,也认为私有财产权并不是绝对不受限制的权利。国家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对私有财产进行征收。4、所以,征收制度是各国法律普遍认可的制度。各国法律都规定基于法律规定、正当程序和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对私人财产予以征收、征用。鉴于征收是对个人财产权的重大限制,征收行为的实施对个人财产利益关系巨大,其将导致个人财产权被限制,甚至剥夺。所以,为了强化对个人财产权的保护,各国法律大多是在宪法和民法典中对征收制度作出规定的。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遗产具有哪些法律特征
1、遗产具有范围上的限定性。遗产是死亡自然人的个人财产,他人的财产不能作为遗产。 2、遗产只能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财产,具有时间的特定性。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尚存的财产。遗产是被继承人死亡时所遗留的财产,被继承人死亡这一法律事实,是区分被继承人的个人所有财产与遗产在法律上的时间界限。被继承人生前所拥有的一切财产在法律上都属于个人所有财产,而不属于遗产。被继承人有权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自己的意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其财产,其他人不得干涉。无论被继承人生前处于何种状态,如无行为能力、没有完全行为能力、丧失行为能力、被法律宣告失踪等,其所拥有的一切财产都不得由他人非法占有、使用、收益,更不能由他人据为己有。当被继承人死亡的法律事实出现时,被继承人不再享有民事权利能力,不能享有权利和负担义务,他所遗留的个人财产转化为遗产,才具有了民法典上的意义同时,遗产的种类、数量、价值等才能最终确定下来。由遗产的时间特定性,可以看出:被继承人生存时,其他任何人都没有权利以“继承遗产”为由提出分割被继承人财产,否则,要承担相应的民事法律责任。 3、遗产具有合法性。遗产是自然人遗留的合法财产。公民死亡时遗留下的财产作为遗产的,必须是依法有合法根据取得并为公民所拥有的财产。没有合法根据取得财产,如非法侵占国家、集体或者其他公民个人的财产,不能作为遗产。依法律规定不允许公民个人所有的财产,也不能成为遗产。 4、遗产具有可转移性。遗产是死亡自然人遗留下来的,能够依法转移给他人的财产,不能转移给他人承受的财产不能作为遗产。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我国偷税漏税会犯什么罪?
第二百零一条为“逃税罪”。对逃避缴纳税款达到规定的数额、比例,已经构成犯罪的初犯,满足以下3个条件可不予追究刑事责任:1、在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2、缴纳滞纳金。3、已受到税务机关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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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王牌律师事务所律师
2024-05-19 20:50:41
你好具体咨询协议还是起诉离婚
问题:我离婚事咨询?
江苏王牌律师事务所律师
2024-05-19 20:49:51
你好具体想写什么样内容的协议
问题:离婚协议?
包敬立律师
2024-05-19 19:41:19
可以继承父母农村的房屋,有法律依据
问题:城镇户口子女可以翻建继承农村父母的房屋吗?有无法律依据?
杜强吉律师
2024-05-19 14:21:27
你好,可以具体说一下
问题:女方咨询一下线上起诉离婚需要什么材料?
王梦婷律师
2024-05-19 13:12:17
你好,我是专注刑事辩护和公司事务、经济纠纷处理的王梦婷律师,毕业于湖北警官学院,从事法律工作三年有余,您有相关的法律问题都可以咨询我,也可以与我沟通电话联系
问题:发现丈夫出轨怎么半?
钱威律师
2024-05-18 21:31:28
你好具体可以详细沟通比较好的
问题:男方养孩子至7岁,女方想要走孩子,还需要给抚养费吗?
杜强吉律师
2024-05-19 13:38:37
你好,可以具体说一下
问题:现在知道身份证号可以查询她的婚姻情况吗?
钱威律师
2024-05-18 21:32:16
你好具体可以详细沟通比较好的
问题:离婚了,孩子判给女方。孩子到九月一上一年级了。能到学区房去上学吗?
杜强吉律师
2024-05-18 18:10:38
你好,可以具体说一下
问题:已登记结婚,离婚返还彩礼吗?
司天双律师
2024-05-18 09:06:26
你可以咨询律师 我是司律师
问题:包律师如果要离婚两个小孩想要大的抚养权可不可以一年后接到身边先由孩子爸爸经管大的女孩9岁小的5岁男孩?
江苏王牌律师事务所律师
2024-05-19 20:50:41
你好具体咨询协议还是起诉离婚
问题:我离婚事咨询?
王梦婷律师
2024-05-19 13:12:17
你好,我是专注刑事辩护和公司事务、经济纠纷处理的王梦婷律师,毕业于湖北警官学院,从事法律工作三年有余,您有相关的法律问题都可以咨询我,也可以与我沟通电话联系
问题:发现丈夫出轨怎么半?
杜强吉律师
2024-05-19 14:21:27
你好,可以具体说一下
问题:女方咨询一下线上起诉离婚需要什么材料?
杜强吉律师
2024-05-19 13:38:37
你好,可以具体说一下
问题:现在知道身份证号可以查询她的婚姻情况吗?
司天双律师
2024-05-18 09:06:26
你可以咨询律师 我是司律师
问题:包律师如果要离婚两个小孩想要大的抚养权可不可以一年后接到身边先由孩子爸爸经管大的女孩9岁小的5岁男孩?
江苏王牌律师事务所律师
2024-05-19 20:49:51
你好具体想写什么样内容的协议
问题:离婚协议?
钱威律师
2024-05-18 21:31:28
你好具体可以详细沟通比较好的
问题:男方养孩子至7岁,女方想要走孩子,还需要给抚养费吗?
杜强吉律师
2024-05-18 18:10:38
你好,可以具体说一下
问题:已登记结婚,离婚返还彩礼吗?
包敬立律师
2024-05-19 19:41:19
可以继承父母农村的房屋,有法律依据
问题:城镇户口子女可以翻建继承农村父母的房屋吗?有无法律依据?
钱威律师
2024-05-18 21:32:16
你好具体可以详细沟通比较好的
问题:离婚了,孩子判给女方。孩子到九月一上一年级了。能到学区房去上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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