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分公司名称必须冠以公司名称全称;
(2)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3)不得与公司在同一经营场所经营。附:1.分公司是受母公司管辖的分支机构,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活动的机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母公司承担。虽有公司字样但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公司。
2.分公司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并且没有自己的章程,没有董事会等形式的公司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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