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怀孕10周内到天津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妊娠诊断并开具妊娠证明,并在10日到生育保险管理中心进行登记。
2、提交材料
职工到生育保险管理中心提交医疗保险证、妊娠诊断证明、妊娠化验单、生育证明等材料。
3、住院登记
职工生育当天需在医院办理住院登记,住院期间职工生育或终止妊娠、流产、引产住院都需要申请人到生育保险管理中心提交相关材料。
4、领取报销费用
材料提交到生育保险管理中心后,材料审核通过即可进行生育保险报销。
二、生育保险票据单证粘贴办法:
1、一组票据的粘贴:
(1)以每张门诊收据为单位,相应有效票据为一组;
(2)门诊收据在上,机打明细在下,纵向以左对齐为准粘贴成一组票据。
(3)报告单复印件或处方底联以门诊收据长度、宽度为准折叠;
2、每次就诊的挂号费收据以右齐、上齐方式粘贴于当日第一组票据上。
3、按照时间先后顺序自右而左(间隔0.5-1cm),先内后外,鱼鳞式将每一组票据粘贴于《天津市生育保险医疗费申报票据粘贴单》(以下简称《粘贴单》)票据粘贴线上。
4、对全部挂号费收据和门诊收据按1、2、3-
的顺序编号,标注于收据的右下角。
5、手术证明或诊断证明及病历复印件、出院小结粘贴于票据粘贴线左侧或最后一组票据后并折叠在《粘贴单》范围内。
6、费用清单需折叠在《粘贴单》范围内;
7、核实无误后填写《粘贴单》各项内容。
扩展资料:
天津生育保险报销材料
一、生育费报销材料
1、填写申请表
2、结婚证
3、独生子女证
4、出院记录
5、用药清单
6、所有发票
①产前检查费
1)挂号费收据(生育保险章);
2)门诊收据"社保报核联"(生育保险章);
3)门诊费用机打明细。
②门诊医疗费票据
1)挂号费收据(生育保险章);
2)门诊收据"社保报核联"(生育保险章);
3)门诊费用机打明细;
4)门诊计划生育术后证明;
5)处方底联;
6)检查报告复印件;
7)门诊病历复印件。
③住院医疗费票
1)住院医疗费"社保报核联"(生育保险章);
2)住院费用清单;
3)生育住院手术证明、计划生育手术住院术后手术证明、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诊断证明;
4)出院小结(出院记录复印件,加盖病案部门专用章)。
二、生育津贴报销材料
1、《婴儿出生证明》复印件;
2、《独生子女证》复印件;
3、手术证明(注明手术名称);
4、出院小结(出院记录复印件);
参考资料:天津生育保险报销流程天津生育保险报销流程,天津生育保险报销流程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