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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纠纷法院管辖的程序有哪些

著作权纠纷法院管辖的程序有哪些
著作权,是指文学、艺术、科学作品的作者对其作品享有的权利(包括财产权、人身权)。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凡是中国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都享有著作权;外国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发表的,也依著作权法享有著作权;外国人在中国境外发表的作品,根据其所属国与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著作权。
2024-02-26 05:42:44 已帮助382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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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纠纷管辖法院有哪些
著作权纠纷管辖法院如下:

(1)侵权行为的实施地人民法院;

(2)侵权复制品储藏地人民法院;

(3)侵权复制品查封扣押地人民法院;

(4)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5)对涉及不同侵权行为实施地的多个被告提起的共同诉讼,原告可以选择其中一个被告的侵权行为实施地人民法院管辖;

(6)仅对其中某一被告提起的诉讼,该被告侵权行为实施地的人民法院有权受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管辖。

各高级人民法院根据本辖区的实际情况,可以确定若干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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