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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外执行归哪里管制

监外执行归哪里管制
社会的和谐发展离不开法律的保障,对违反刑法相关规定的个人或集体是需要依法接受相应的刑事处罚的。根据刑法的规定,刑事处罚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两部分。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此外还有适用于犯罪的外国人的驱逐出境。行为人应该接受何种处罚是由其自身的犯罪情节决定的。
2024-02-19 09:43:05 已帮助132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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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外执行归哪里管制
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依法实行社区矫正,限制其一定自法律管制法律管制由的刑罚方法。

管制具有以下特征:

1、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不剥夺其人身自由。

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服刑期间,不羁押在监狱、看守所等执行场所中,仍留在原工作单位或居住地,也不离开自己的家庭,不中断与社会的正常交往。

对罪犯不予关押,是管制刑与其他刑罚方法的重要区别。

2、被判处管制刑的罪犯须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其自由受到一定限制。

限制罪犯自由主要表现在限制罪犯的政治自由、担任领导职务、外出经商、迁居等自由。

3、被判管制的罪犯可以自谋生计,在劳动中与普通公民同工同酬。

根据《刑法修正案(八)》第二条规定:

在刑法第三十八条中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

“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原第二款作为第三款,修改为:

“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也就是说,管制由原先的公安机关执行,改由地方社区矫正机构进行,即县级司法行政部门执行。

暂予监外执行是对一些犯罪分子,因为其符合相关规定,不对其收监,或者收监后暂予监外服刑的一种制度。

在我国,适用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罪犯:

(1)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3)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其中对于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暂予监外执行期间,计入服刑期。

对于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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