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刑事诉讼法规定: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应即依法逮捕。
根据中国宪法、刑事诉讼法等规定,逮捕必须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
其他任何机关、团体或公民个人,都无权决定或批准逮捕。
公安机关也只能执行逮捕,而没有自行决定逮捕的权力在侦查需要逮捕时,应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和证据一并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执行逮捕时,应有逮捕证。
中国法律未规定无证逮捕。
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错误逮捕的情形主要有:
1.对根本不存在犯罪事实,或者仅存在轻微违法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人,予以逮捕的2.逮捕后经讯问发现捕错了人或者不应逮捕,但却拒绝释放或者延期释放的3.逮捕前认为存在犯罪事实,逮捕后经侦查不构成犯罪的。
相反,如果作出逮捕决定时并没有查清犯罪事实,在逮捕后查清有罪的,不认为是错误逮捕,不发生国家赔偿问题。
因为这种逮捕毕竟是应当施加于被告人的,被告人并未因此受到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