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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下班后,在单位食堂喝酒(酒是自己到外头买的)后回家,在单位大门口摔死了,请问单位负职责吗?

谢** 四川 - 内江 交通事故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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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顾问

地区:四川 - 内江

应当不能够上工伤,因为虽是在上下班路中,但并非是机敏车意外受伤的。《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由受到意外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意外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由受到伤害或者发生意外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路中,受到机敏车意外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限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2018-10-04 14:33:1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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