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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保险公司已经在机动车第三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了,不足的部分应该怎么赔偿?

伍** 重庆 - 永川区 交通事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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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顾问

地区:重庆 - 永川区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

2021-01-11 10:23:0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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