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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弟是民警,女友被告,请问行政决定回避制度决定权是在谁那儿

向** 重庆-渝中区 行政诉讼咨询 2019.11.29 19:31:47 442人阅读

弟弟女朋友因为行政案件被告了,对方得知弟弟是案件民警,也是被告人的男朋友,还有会有包庇等问题,所以原告提起要弟弟回避,请问行政决定回避制度决定权是在谁那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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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侦查人员的回避,由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
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回避,由同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决定。
刑事诉讼法
第三十条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的回避,应当分别由院长、检察长、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院长的回避,由本院审判委员会决定;检察长和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回避,由同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决定。

2019-11-29 19:39:4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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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院长决定:审判人员、法院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回避。检察院检察长决定:检察人员、检察院书记员、检察院聘请或者指派的鉴定人、翻译人员回避。侦查机关负责人决定:侦查人员及由其指派或聘请的翻译人员、鉴定人回避。法院审委会决定院长回避。

2019-11-29 19:33:4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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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避决定权是决定是否批准回避和更换办案人员及有关人员的权力。依照中国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的回避,分别由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1由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上述规定,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人民法院院长的回避,由本院审判委员会决定。检察长和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回避,由同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决定。

2020-09-30 20:00:37 回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侦查、检察、审判人员,以及书记员、鉴定人、翻译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自行回避:
①是本案的当事人或当事人的近亲属。
②本人或本人的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③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或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的代理人。
④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未自行回避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申请他们回避。司法人员未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未申请回避时,司法机关有权决定其回避。侦查人员在回避的决定作出前,不能停止对案件的侦查。当事人在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判过程中,均可申请回避,如回避的申请被驳回,可申请复议一次。

代位继承属于法定继承方式中的一个内容,从代位继承人范围到代位继承时的遗产分配原则,无一不受法律的直接约束,他人无权任意变更。因此决定了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方式。而在遗嘱继承方式中,因为遗嘱只有在遗嘱人死后才发生法律效力,遗嘱中指定的遗嘱继承人才实际享有继承权。如果遗嘱继承人于遗嘱生效前死亡,此时尚未取得继承权,没有这一前提,自然也就不发生由其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的问题。所以,代位继承只发生在法定继承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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