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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我一起取保候审的一个人今天被叫去检察院

ask****896 四川-眉山 刑事诉讼咨询 2019.10.21 14:14:40 439人阅读

您好,跟我一起取保候审的一个人今天被叫去检察院 听说是只有她撤诉了,我现在还没收到通知,那我就会被起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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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是因为什么原因被起诉呢

2019-10-21 14:29:41 回复
地区:四川-成都 咨询解答:32929条

你好,具体什么案件

2019-10-22 09:17:20 回复
地区:四川-成都 咨询解答:67357条

具体情况是怎么样的呢

2019-10-21 14:23:38 回复
咨询我
15108319050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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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什么罪名

2019-10-21 14:23:28 回复
地区:四川-成都 咨询解答:6932条

你好,这个不一定哈

2019-10-22 16:55:19 回复
地区:四川-成都 咨询解答:5534条

具体情况可以联系我

2019-10-21 17:01:50 回复
地区:四川-成都 咨询解答:6902条

涉及什么罪名呢

2019-10-21 16:05:56 回复
地区:四川-成都 咨询解答:11661条

在哪个地方

2019-10-21 14:44:47 回复
地区:四川-成都 咨询解答:18574条

具体是发生了什么案件呢?

2019-10-21 14:26:3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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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期间,检察院叫当事人去,可能是案件有了新进展或者当事人违反了取保候审的有关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案件移交到检察院,犯罪嫌疑人家属或者律师就可以向检察院申请取保候审。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 人民、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六十六条 人民、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为了保证侦查、和审判的顺利进行,作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做到随传随到。《刑事诉讼法》第56条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这是对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活动地域的限制。如果有正当理由需要离开,必须经过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批准。负责执行的机关在批准被取保候审人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前,应当得到决定取保候审机关的同意。
(2)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取保候审的目的,是为了保证侦查、和审判的顺利进行,作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做到随传随到。
(3)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不能利用自身仍有的一定自由实施干扰证人作证的行为,诸如对有关证人进行威胁、殴打、报复或者引诱证人作伪证。
(4)不得伪造、毁灭证据或者串供。即被取保候审人不得利用未被羁押的便利条件与其他同案人订立攻守同盟,统一口径,隐藏、销毁、伪造与案件有关的证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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