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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股东会决议有哪些,法律上如何认定

伍* 四川-成都 股权咨询 2023.02.22 07:49:26 441人阅读

无效股东会决议有哪些,法律上如何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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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决议无效的情形有:
1、侵害股东权利:此种情形又可分为股权转让无效、违法剥夺股东资格、侵害股东优先认缴权等三种情形;
2、超越股东会职权:股东会虽为公司的权利机关,但其超越法律及公司章程规定所作出的决议应认定为无效;
3、违法分配利润:股东会违反该规定作出的决议应认定为无效;
4、违法任免公司人事:股东会违反上述规定作出的决议应认定为无效;
5、股东会违法作出公司合并、分立、解散,违法作出的增资减资等决议亦应认定为无效。
《公司法》第四十三条规定,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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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22 07:50:26 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合法的股东会议,“追认”决议有效。
《公司法》第四十一条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
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公司法》第四十三条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范本
  会议时间:200年月日
  会议地点:在市区路号(会议室)
  会议性质:临时(或者定期)股东会议
  参加会议人员:
1、原(全体)股东(或者股东代表):、、。
2、新增股东(或股东代表):、。(无新股东的,删除该项)
  会议议题:协商表决本公司 事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会议。经与会股东协商,(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同意公司原股东 将所持有公司股权出资额为 万元人民币以 万元人民币的价格转让给(新)股东 。(若转让给新股东且原股东未全部到会,应注明:原股东、放弃优先受让权。)
  股权转让后,现有股东出资情况如下:
  
1、股东 ,认缴注册资本 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 万元人民币。
二、同意将公司名称变更为有限公司。
三、同意将公司住所由 变更为 。
四、同意将公司经营范围由变更为 (以上经营范围以登记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记载项目为准涉及许可审批的经营范围及期限以许可审批机关审批的为准)。
五、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任免决定:
  
1、因上一届董事、监事、法定代表人任期届满,股东会重新选举新一届的董事、监事、法定代表人。  
  
2、同意免去、董事职务,增补、为公司董事免去、监事职务,增补、为公司监事。(注:本项内容供设董事会、监事会但任职期限未满的有限公司)
六、同意公司的注册资本由 万元人民币增加(减少)至 万元人民币。股东 出资额 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 多少万元。

公司法没有规定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如公司章程和股东会决议(包括以后的股东会决议),没有对股东会决议有效期作出约定或规定,就应当认为长期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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