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咨询 > 四川法律咨询 > 甘孜法律咨询 > 甘孜工程招投标纠纷法律咨询 > 恶意竞标触犯了什么法律

恶意竞标触犯了什么法律

许** 四川-甘孜 工程招投标纠纷咨询 2022.07.09 10:04:11 332人阅读

恶意竞标触犯了什么法律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甘孜律师 建设工程纠纷律师 甘孜建设工程纠纷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恶意竞标的行为触犯了《刑法》,根据《刑法》的规定,触犯串通投标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串通投标罪指投标者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或者投标者与招标者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权益,情节严重的行为。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条 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2022-07-09 10:06:11 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串通投标罪的犯罪构成是什么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复杂客体,既侵犯其他投标人或国家、集体的合法权益,又侵犯市场经济的自由贸易和公平竞争的秩序。 2、客观要件 (1)具有串通投标的行为。 (2)本罪属情节犯、只有情节严重的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的行为才能构成本罪,情节不属严重,即使实施了串通投标,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的行为,也不能以本罪论处。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采用卑劣手段串通投标的;多次实施串通投标行为的;给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造成恶劣的影响甚至国际影响的;等等。 3、主体要件 (1)本罪的主体就招标人而言,是特殊主体,就投标人而言,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2)单位也能成为本罪主体,单位犯本罪的,实行两罚制,即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 (3)本罪属于共同犯罪,构成本罪的投标人或招标人都是共同犯罪的实行犯,行为人有可能有主犯和从犯之分,但不存在教唆犯和胁从犯。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自己串通投标的行为会损害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利益,但仍决意为之,并希望或放任这种危害后果的发生。过失不能构成本罪。 二、 1、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条规定,触犯串通投标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第二百三十一条规定,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2、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投标者串通投标,抬高标价或者压低标价;投标者和招标者相互勾结,以排挤竞争对手的公平竞争的,其中标无效。监督检查部门可以根据情节处以一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需要说明的是人们常说的恶意串通投标罪其实也就是《刑法》中规定的串通投标罪,因而一般当事人主观上都是存在恶意的,因此有的人才会称之为恶意串通投标罪。需要注意的是,串通投标罪与串通投标违法行为的界限,关键在于该行为的情节严重与否,情节严重者构成犯罪,否则不以犯罪论,在认定情节严重与否时,应当考虑犯罪手段是否恶劣、是否屡教不改、行为的结果及社会影响等因素,作出综合判断。


一、民事责任:
《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带来损害的,经营者应承担赔偿责任,被侵害的经营者的损失难以计算的,赔偿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润;并应当承担被侵害的经营者因调查该经营者侵害其合法权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
二、行政责任:
《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的行政责任,主要包括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责令改正、消除影响以及吊销营业执照等形式。
三、刑事责任:
刑事责任适用于那些对其他经营者、消费者和社会经济秩序损失严重、情节恶劣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反不正当竞争法》只对经营者承担刑事责任作了原则规定,确定具体的刑事责任要适用我国《刑法》的相应规定。
四、《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四章 法律责任的相关规定:
第二十条
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给被侵害的经营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被侵害的经营者的损失难以计算的,赔偿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润;并应当承担被侵害的经营者因调查该经营者侵害其合法权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
被侵害的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正当竞争行为损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一条
经营者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伪造产地,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规定处罚。
经营者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的,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可以根据情节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吊销营业执照;销售伪劣商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身患恶性肿瘤致他人重伤,可以申请取保候审。但具体要视情况由司法部门批准。  取保候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由公安机关执行。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规定,人民、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以上取保候审的情形之一“严重疾病”,从79刑诉法到新刑诉法,以及司法解释均没有详细的明文规定,完全是各地司法部门自行解释实施,虽然从医学上说没有严重疾病的概念,但在我们司法实践中严重疾病一般指的是重大疾病,根据司法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印发《罪犯保外就医执行办法》的通知附件《罪犯保外就医疾病伤残范围》,罪犯保外就医疾病伤残范围正在服刑的罪犯有下列病残情况之一,且符合其他规定条件者,可准予保外就医:  二十三、各种恶性肿瘤经过治疗不见好转者。  二十四、其他各种肿瘤,严重影响肌体功能而不能进行彻底治疗,或者全身状态不佳、肿瘤过大、肿瘤和主要脏器有严重粘连等原因而不能手术治疗或有严重后遗症。  其他各类肿瘤系指各种良性肿瘤或暂时难以确定性质的肿瘤。不能进行彻底治疗的甲状腺瘤、胸腺瘤、支气管囊肿、纵膈肿瘤等肿瘤压迫推移脏器,影响呼吸循环功能者。严重的后遗症和癫痫、偏瘫、截瘫、胃痿、尿痿等。  因此,当事人身患恶性肿瘤,还不是百分百就可以取保候审,还要视实际情况确定。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95820人阅读

我国招标项目有着规范的流程,大致可分为招标、投标、中标等三部分,那么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释义的规定有哪些,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细则内容有些什么,以及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应该如何解读呢,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招标采购法律法规
12216人阅读

政府采购是一种较为公开的方式,那么招标采购法律法规有哪些呢,比如招标采购相关政策有哪些,招标法实施细则内容有哪些,以及正规的招标采购流程是怎样的呢,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快来了解一下吧!

工程招标与投标
14166人阅读

工程一般都会采用招标方式进行相关单位资质和能力的竞争,那么什么是招标和投标,工程招标与投标报价规定有些什么,政府采购与工程招标规定包括什么,以及工程招标与投标法规具体内容有哪些呢,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工程建设与设计
10308人阅读

今天小编为您介绍工程建设与设计的相关知识,比如说专业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内容有哪些,工程建设资质的等级标准和工程建设与设计标准是什么以及工程建设补充协议怎么写等更多知识,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招标代理合同
8473人阅读

招标代理合同的应用也十分广泛,今天小编就来为你介绍招标代理合同的有关知识,更多内容尽在律图百科栏目,来了解一下吧,希望能够对你有所帮助!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展开更多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建设工程纠纷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