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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损害举证责任适用谁主张谁举证吗?

郭** 重庆-丰都县 医疗事故责任咨询 2017.09.06 13:57:08 212人阅读

我闺蜜到医院整容,现在变成了毁容,跟医院抄得是不可开交。我想问下医疗损害举证责任适用谁主张谁举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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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医疗过失损害责任中医患双方举证责任的合理分配
《侵权责任法》确立了医疗过失损害责任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决定了患者必须就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过错和患者的损害后果与医疗过失行为之间的因果关系负举证责任。
在过错问题的判断上,《侵权行为法》采用了过错客观化的判断方法,即患者应证明医务人员是否违反了对患者应负的注意义务作为判断过失存在与否的标准。注意义务包括抽象的注意义务和具体的注意义务。
抽象的注意义务就是《侵权行为法》第57条中规定的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即医务人员应该具有其所在的医疗技术领域中一名普通的的医务人员所应具有的一般的技术、知识和一般的注意水准,不是该领域中最有经验、最有技术、或最有资格的医务人员所具有的水准,也不是该领域中最没有经验的医务人员所具有的水准,而是一个合理医生的标准。
具体注意义务主要包括说明的义务、问诊、诊断和治疗的义务,制作保存提供病历的义务,保密的义务等。
(一)违反说明义务的过失判定
说明义务与患者的知情同意权相对应。说明义务是具有侵袭性的医疗行为获得正当性基础,而患者的知情同意权就是阻却侵袭性医疗行为违法性的法定事由。说明义务的对象一般是具有严重侵袭后果的医疗行为,需要患者在知晓自己病情并了解该医疗行为风险的基础上,作出是否同意该医疗措施的决定。但并非一切医疗行为都要征得患者同意,如果是医患双方目的都很明确且属于医疗过程中惯常实施的不具有严重侵袭后果的医疗行为,如常规注射、用药等,就不涉及患者的同意权问题,若不作说明则不应被认为是违反了说明义务。
(二)违反问诊义务的过失判定
违反问诊义务的过失判定的主要问题是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依据行业惯例省略某些问诊内容的做法是否可以作为不违反问诊义务的抗辩事由。本文认为,行业惯例在法律上不具有直接的效力,是否存在行业惯例不能直接影响是否违反注意义务的判断,但可作为判断过错程度的因素予以考虑,这样可以促使医务人员认真对待患者的利益,并重新审视已有惯例的合理性。
(三)诊断过失的判定
诊断过程中医务人员的过失主要是误诊,但并不是所有的误诊都可判定为过失,只有当有证据表明误诊是源于医务人员对当前医学知识的过失不知时,才能将误诊认定为过错,即将一个合理的医生不可能出现这样的错误的标准作为判断误诊存在过错的条件。
(四)治疗过失的判定
由于医疗行为具有未知性、特异性和专业性等特点,某些医疗行为本身就有一定的危险性,因此,在治疗过失的判定上,审判实践中应采取谨慎的态度,只有在医务人员采取的医疗措施无必要、应当知道却不知道采取何种措施、应当采取却没有采取相应的措施,或者在采取措施的过程中存在较为明显的错误时,才可作出存在治疗过失的判定,以给予医务人员相当的自由空间,避免重新出现防御性医疗的局面。
对于制作保存并提供病历的义务和保密的义务,法律对义务的内容、履行方式及违反义务的情形已作出了明确的规定,理论上和实践中对此争议不大,不再赘述。

2017-09-06 14:01:0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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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答如下,
一、动物致人损害侵权谁来举证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就侵权行为而言,受害人要举证证明自己受到了损害,自己的损害程度,自己的损害是什么原因造成的,致害人是谁。并且举出的证据还应该尽量符合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的要求。只有这样,在双方协商的过程中,在进入司法程序之后,才能使自己的合法权利得到维护。否则,即便自己受到的损害是客观存在的,也有可能因举证不力承担对自己不利的法律后果。因此,就一般侵权而言,在举证方面对受害人提出的要求就要多一些。但是,《侵权责任法》第七十八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可见,在这类案件中,实行的是举证责任倒置,即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否则就要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条第五款明确规定:“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就受害人有过错或者第三人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这样的规定,就把受害人置于有利的境地,便于得到应有的赔偿。另外,在不可抗力造成受害人损害,或动物所有人或管理人与为动物提供服务的专业服务人员达成协议的情况下,也可以相应的减轻或免除所有人或管理人的责任。因此,所有人或管理人也可以就此举证。
二、动物致人损害侵权赔偿范围有哪些动物致人损害,其损害后果往往是多方面的。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一是单纯的财产损害,如财产被动物撞击导致损坏。二是对人身造成暂时损害,如被动物追赶导致脚扭伤,被动物咬伤肌肉等。三是对人身造成永久性损伤,如致残或在显著部位留下永久性的疤痕等;四是致人死亡。动物致害造成的损害后果不同,其赔偿范围也不相同:
1、造成单纯财产损害的,只需就其直接损失进行赔偿;
2、对人身造成暂时损害的,受害人需一定时间恢复,除赔偿直接损失外,还应支付医疗护理费用、失去的误工工资或其他收入等;
3、对人身造成永久性损伤的,应根据具体的伤残程度,赔偿医疗护理费用、失去的误工工资或其他收入、残疾生活补助金等;
4、致人死亡的,还会涉及到救治费用、丧葬费、抚慰金、以及受害人生前抚养者(如丧失劳动能力的父母、未成年子女)的生活费用等。如今很多家庭都饲养小之类的宠物,这就造成了不少动物致人损害案件。对于宠物所有人来说,应当尽量做好安全措施,防止给他人造成伤害。对于被害人来说,在协商不下的情况下,应当在律师的帮助下及时收集证据,通过要求赔偿。若对“动物致人损害侵权谁来举证”还不清楚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辽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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