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铜梁县事业单位加班费规定有如下一些:
(一)加班天数
工作人员当日累计加班不足4小时者,按半天计算,超过4小时,按一天计算。
(二)当日基本工资
工作人员当日基本工资=当月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2
1.75天(国家法定制度工作日)。
(三)当年日工资收入
工作人员当年日工资收入=本人全年工资收入/261天(全年计薪天数);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全年工资收入,为本人全年应发的基本工资、国家规定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之和。
(四)加班工资发放标准
1.工作日加班,支付工作人员当日基本工资150%的加班工资。即日加班工资=工作人员日工资额×150%。
2.公休日加班,支付工作人员当日基本工资200%的加班工资。即日加班工资=工作人员日工资额×200%。
3.法定节假日加班,支付工作人员当日基本工资300%的加班工资。即日加班工资=工作人员日工资额×300%。
4.带薪年休假加班,支付工作人员应休年休假当年日工资收入的300%的工资报酬。即日加班工资=当年日工资收入×300%。
根据公租房租赁人群的不同,个人和单位的申请方式略有不同。
1、个人申请认定程序
个人申请、社区受理、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初审、区(管委)民政部门复审、区(管委)住房保障部门核准、市保障性住房办公室备案。
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新就业职工由户籍所在社区或居住地社区作为受理申请单位;来郑务工人员在持有居住证所在地的社区提出申请。
2、单位申请认定程序
申请单位提出申请、区住房保障部门受理、区住房保障部门核准、市保障性住房办公室备案。
新就业职工、来郑务工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资格的,须在单位提出申请和个人提出申请中选择一种方式进行。
劳动者的加班工资不得低于平时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其他情形下随意延长工作时间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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