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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能判死刑,什么情况下可以判死刑

肖* 四川-绵阳 刑事诉讼咨询 2021.03.26 08:11:22 383人阅读

什么情况下能判死刑,什么情况下可以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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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剥夺犯罪分子生命的刑罚方法,是最严厉的一种刑罚。又称“生命刑”、“极刑”。
我国现行刑法对死刑的罪名共有68种,在目前的情况下,我国还不能取消死刑,主要的原因是我国的国情所决定的,人口众多,整体国民素质较低,对犯罪的仇视、对死刑的认可(这可能是最主要的)、“偿命”等原始法律观念根深蒂固,以前宣判死刑布告中常出现“不杀不足以平民愤”是“中国特色”吧。而取消死刑是人类文明进步的要求,死刑在我国最终也肯定会取消,事实上,我国在近来的司法实践中已减少对非暴力犯罪的死刑(尽管最高人民并没有公开承认这一事实)。
死刑,是严格控制的,他只适用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所谓“罪行极其严重”,是指对国家和人民的危害极其严重和情节特别恶劣,即使是这样,如果不是必须判决死刑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决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因此,要判处死刑的,在刑法分则规定的具体犯罪行为法定情节上都有“危害特别严重、情节特别恶劣、造成严重后果、致人重伤、死亡、损失特别严重”等规定。

2021-03-26 08:13:22 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绑架、放火。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判决的以外、、抢劫,并报最高人民备案。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核准,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第48条,不适用死刑,可以由高级人民判决或者核准;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核准后执行死刑;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死刑缓期执行的: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审判的时候年满75周岁以上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第50条、人身危险性等情况,可以在作出裁判的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第49条: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根据犯罪情节。可见,死刑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绑架、放火。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判决的以外、、抢劫,并报最高人民备案。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核准,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第48条,不适用死刑,可以由高级人民判决或者核准;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核准后执行死刑;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死刑缓期执行的: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审判的时候年满75周岁以上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第50条、人身危险性等情况,可以在作出裁判的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第49条: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根据犯罪情节。可见,死刑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对于死刑什么情况下可以判处缓期二年执行,法律没有规定,从司法实践来看,一般应具备以下情节: (1)民愤不是极大的; (2)犯罪分子投案自首或者有立功表现的; (3)共同犯罪中有多名主犯,其中首要分子或者罪行最为严重的罪犯已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其他主犯不具有最严重罪行的; (4)犯罪分子智力发育不全,属于有限责任能力的; (5)由于被害人的明显过错,引起罪犯一时激愤而的; (6)犯罪分子出于义愤而的; (7)其他特殊应当留有余地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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