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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劫警察局会判死刑嘛?

ask****088 四川-南充 刑事诉讼咨询 2021.02.20 23:42:57 404人阅读

抢劫警察局会判死刑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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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会,尽快委托律师辩护争取减刑,打我电话

2021-02-21 09:27:29 回复
咨询我
15082751545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四川-南充 咨询解答:817条

你可真是个人才,我可以尽量帮你争取。

2021-02-21 09:32:48 回复
地区:四川-成都 咨询解答:4147条

重罪,不一定会判死刑

2021-02-21 10:25:58 回复
地区:四川-成都 咨询解答:44055条

你好,请问现在是哪个阶段

2021-02-21 10:10:37 回复
地区:四川-成都 咨询解答:574条

不会

2021-02-21 10:07:04 回复

你好,我国刑法中对于抢劫罪抢劫罪量刑标准有明确的规定,抢劫他人财物的,一般是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且还要罚钱,若是情节严重的,有可能是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是无期徒刑甚至是死刑,还要没收财产等,例如入室抢劫的,抢劫的时候使人受重伤或者是死亡的。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因抢劫车辆被公安局扣押不能审验。车辆年检,就是指每个已经取得正式号牌和行驶证的车辆都必须要的一项检测,相当于每年一次按《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给车辆做体检,及时消除车辆安全隐患,督促加强汽车的维护保养,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也就是我们平时所说的验车。《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机动车应当从注册登记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一)营运载客汽车5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二)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10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10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三)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6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6年的,每年检验1次;超过1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四)摩托车4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4年的,每年检验1次;
(五)拖拉机和其他机动车每年检验1次。营运机动车在规定检验期限内经安全技术检验合格的,不再重复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六)超过报废年限的车辆不可以再过户(买卖),但可以继续使用;买卖的话可以先到车管所办理该车的报废单(注销该车的档案),然后买卖。《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九条在侦查活动中发现的可用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各种财物、文件,应当查封、扣押;与案件无关的财物、文件,不得查封、扣押。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因抢劫车辆被公安局扣押不能审验。车辆年检,就是指每个已经取得正式号牌和行驶证的车辆都必须要的一项检测,相当于每年一次按《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给车辆做体检,及时消除车辆安全隐患,督促加强汽车的维护保养,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也就是我们平时所说的验车。《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机动车应当从注册登记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一)营运载客汽车5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二)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10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10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三)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6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6年的,每年检验1次;超过1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四)摩托车4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4年的,每年检验1次;
(五)拖拉机和其他机动车每年检验1次。营运机动车在规定检验期限内经安全技术检验合格的,不再重复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六)超过报废年限的车辆不可以再过户(买卖),但可以继续使用;买卖的话可以先到车管所办理该车的报废单(注销该车的档案),然后买卖。《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九条在侦查活动中发现的可用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各种财物、文件,应当查封、扣押;与案件无关的财物、文件,不得查封、扣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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