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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一直居住在滑坡地段,流石流灾害区,我

ask****817 重庆-江北区 其他咨询 2020.10.20 22:11:46 1474人阅读

我们一直居住在滑坡地段,流石流灾害区,我们想早点搬岀危险区,我们去找政府不给解决,关键有的危房政府已经让他们建在基本农田上了,并且有的没有滑坡有人也建在农田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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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们的房屋处于危险区,可以向政府提出书面的申请,要求他对你们予以搬离或者处理,那么政府如果不予处理的话,你们可以依法,向上级政府提出复议

2020-10-23 09:33:30 回复

农村宅基地是指农村专门用于建造房屋的那部分土地,包括已经建成住宅的土地、建过住宅但已无上盖物无法居住的土地、住宅规划用地三种类型。在我国,每户村民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这是出于既保护农民的住宅需求又防止土地浪费的需要。如果因为自然灾害等原因导致宅基地损毁,那么,宅基地使用权依附的客体也随即消失,宅基地使用权就消灭了,村民的宅基地使用权随即灭失。考虑到保护农村住宅需要的因素,应当对失去宅基地的村民重新分配宅基地。如果宅基地未被损毁,而是宅基地上的房屋被毁,宅基地还是存在的,宅基地使用权还存在,并没有灭失。这时候,村民可以通过重建房屋来重新享有宅基地使用权。但是,宅基地因自然灾害损毁,不意味着村民就一定有权再申请宅基地。在现实生活中,村民可能通过继承拥有两处以上的住宅,那么在此情况下,即使有一处宅基地因为自然灾害的原因而损毁,也不能再分配宅基地给该村民。

你好,泥石流搬迁北京市补偿标准是:山区滑坡搬迁补偿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洪水、旱涝、战争等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造成他人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连日暴雨引发山体滑坡,故雇主可不承担民事责任。对于国家是否有政策,你可咨询当地民政部门,能给多少补偿救济。个人认为,这么大的自然灾害,当地政府应该给受灾家庭救济的。  附着物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安置补助费、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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