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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的房屋可要求返还吗

李* 安徽-合肥 其他咨询 2020.09.30 14:26:20 361人阅读

赠与的房屋可要求返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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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关于赠与的房屋可要求返还吗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签订房产赠与合同一定要慎重。经过公证的房产赠与合同一般来说是不能轻易撤消的,除非房产产权还未转移,合同双方都同意终止合同的时候,赠与合同才会失去法律效应。现在不少老年人会把自己惟一的房子给子女,经常会办理赠与合同,这类赠与合同的赠与人要慎重,因为一旦赠与合同生效,老人就丧失了房屋的。老人处理惟一房产产权比较好的办法是用遗嘱的形式,因为遗嘱是在老人过世以后才生效,可以避免一系列的纠纷。赠与人可以撤消赠与的情形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赠与人在下列情形下可以撤销赠与:
(1)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2)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此处的扶养义务不论是、还是约定义务,受赠人都必须履行,其不履行即构成赠与的撤销事由。如果受赠人无扶养能力,那么其不履行扶养义务不构成赠与撤销的事由。
(3)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在附义务的赠与中,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否则赠与人有权撤销赠与。另外,赠与人的继承人或监护人也享有赠与。(合同法)第193条规定:固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监护人可以撤销赠与。赠与人的撤销权,应当自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1年内行使。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监护人的撤销权,应当自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6个月内行使。赠与人或其继承人、监护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行使的,撤销权归于消灭。赠与被撤销的,撤销权人可以向受赠人请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2020-09-30 14:27:2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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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赠与财物能要求返还。
2、在权利转移前或进行公证前可以要求返还、出现法定撤销事由的一年内可以要求返还、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六个月内可以要求返还、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家庭生活的可以要求返还。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是否应该返还,看是否办理过户登记。根据合同法关于赠与的相关规定,赠与人享有任意解除权,但在三种情况下不能解除,
1、赠与标的物已经交付或登记
2、属于道德、公益性质的赠与
3、赠与合同已经公证。恋爱期间赠与一般不属于道德、公益赠与,因此如果赠与的房产没有登记或公证了,则赠与一方可以要求返还。在这条限制的基础上还有例外,一是受赠与人严重侵害了赠与人或赠与人的近亲属,就是所谓的二是受赠与人负有法定抚养义务或约定的其他义务而不履行的这两项就是所谓的法定解除,再出现这两种情况的赠与人可以要求返还。当然,一般恋人之间的赠与可能会含有以结婚为目的得彩礼性质,如果是作为彩礼所赠与的话,按照婚姻法司法解释的规定,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的,赠与彩礼一方可以要求对方返还彩礼。
以上便是关于赠与的相关法律规定。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对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问题做出了明确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三种情形,人民应当予以支持,而处于后两种情形的,还应当以当事人离婚为条件。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是否应该返还,看是否办理过户登记。根据合同法关于赠与的相关规定,赠与人享有任意解除权,但在三种情况下不能解除,
1、赠与标的物已经交付或登记
2、属于道德、公益性质的赠与
3、赠与合同已经公证。恋爱期间赠与一般不属于道德、公益赠与,因此如果赠与的房产没有登记或公证了,则赠与一方可以要求返还。在这条限制的基础上还有例外,一是受赠与人严重侵害了赠与人或赠与人的近亲属,就是所谓的二是受赠与人负有法定抚养义务或约定的其他义务而不履行的这两项就是所谓的法定解除,再出现这两种情况的赠与人可以要求返还。当然,一般恋人之间的赠与可能会含有以结婚为目的得彩礼性质,如果是作为彩礼所赠与的话,按照婚姻法司法解释的规定,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的,赠与彩礼一方可以要求对方返还彩礼。
以上便是关于赠与的相关法律规定。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对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问题做出了明确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三种情形,人民应当予以支持,而处于后两种情形的,还应当以当事人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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