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上户亲子鉴定
上户亲子鉴定是在中国特有的户籍管理制度下衍生出来的一项亲子鉴定业务,根据相关政策规定,无出生证、孩子被拐卖或遗失又被找回、未婚生育、弃儿回家、领养孩子等情况下需要上户口,需要做上户亲子鉴定。取得鉴定报告后到相关单位上户。
2、司法亲子鉴定
所谓司法亲子鉴定,是指在诉讼过程中,为查明案件事实,人民法院依据职权,或者应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申请,指派或委托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对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鉴别和评定的活动。
3、产前亲子鉴定
产前亲子鉴定,即胎儿亲子鉴定、胚胎亲子鉴定。现实生活中,有些女性属于未婚先孕,男方怀疑其肚子里的孩子不是自己的,或者为了避免承担责任而逃之夭夭,拒不承认自己是胎儿亲生父亲,女方为了证明自己的清白,为自己讨回公道,或者为争取孩子的抚养费,无奈之下提出鉴定。
4、隐私亲子鉴定
又称为个人亲子鉴定,所谓个人亲子鉴定,就是在非司法情况下,在充分尊重鉴定人隐私的情况下进行的DNA亲子鉴定。目前,做隐私亲子鉴定数量比其他几个鉴定项目要多,主要是丈夫怀疑妻子不忠而提出做亲子鉴定或瞒着妻子到孩子做鉴定。
鉴定九级伤残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和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第二十五条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
想获取更多其他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