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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对事实婚姻的解释及新婚姻法关于事实婚姻的定义

唐* 重庆-大渡口区 同居咨询 2020.05.06 16:39:46 413人阅读

你好我想咨询一个问题,我的男朋友跟我求婚了,我们打算明年去扯证,我想问一下有关婚姻法的一些问题,婚姻法对事实婚姻的解释及新婚姻法关于事实婚姻的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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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婚姻,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便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两性结合。 事实婚在我国长期大量存在,在广大农村特别是边远地区,事实婚甚至占当地婚姻总数的百分之六、七十。造成这一状况的原因主要有:
(1)传统习俗的影响。我国民间流行仪式婚,许多人认为,只要举行了婚礼,亲朋好友认可,就是夫妻了,没有必要再履行法律手续。
(2)婚姻登记不方便。根据《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者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而我国幅员辽阔,对于地理位置偏远、交通不便的地区,进行结婚登记有一定困难。
(3)登记制度不健全。比如,有的当事人到了婚姻登记机关,因办事人员不在等原因不能登记。有的擅自提高法定婚龄,使当事人的合法权利不能得到实现。
(4)婚姻登记搭车收费。比如有的要收计划生育押金、户口迁移保证金等。
(5)法制宣传不够。人们的法制观念淡薄,对婚姻登记的重要性缺乏认识。有的人不具备法律规定的结婚条件,为逃避国家对婚姻的管理和监督,故意不登记,造成事实婚姻状态。

2020-05-06 16:46:4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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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婚姻是相对于合法登记的婚姻而言的。顾名思义,事实婚姻就是指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婚姻,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我国法律目前并不承认事实婚姻。
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发布了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自此以后,未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其并不属于婚姻关系,而是属于同居关系,所引发的纠纷按照同居关系进行处理。而在此之前未办理结婚登记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在一起的,只要其在1994年2月1日前,满足男、女双方结婚的实质要件的,如年龄达标、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得结婚的疾病、非不能结婚的近亲属等条件,且具有结婚共同生活的合意(举办婚礼、酒席、互相以夫妻名义对外相称、签署文件等),认定其属于婚姻关系。

2020-05-06 16:41:46 回复

您好,关于新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释义-中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税收征管法》第七十八条 税务机关发现纳税人多缴税款的,应当自发现之日起10日内办理退还手续;纳税人发现多缴税款,要求退还的,税务机关应当自接到纳税人退还申请之日起30日内查实并办理退还手续。
税收征管法第五十一条规定的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多缴税款退税,不包括依法预缴税款形成的结算退税、出口退税和各种减免退税。
退税利息按照税务机关办理退税手续当天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活期存款利率计算。

您好,关于新婚姻法释义第十二条是什么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新婚姻法释义第十二条是关于无效或者被撤销的婚姻的法律后果的规定,是这次婚姻法修改增加的规定。根据《婚姻法》第十二条的规定,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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