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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全责工伤还有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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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5.22 · 1949人看过
导读:对方全责时工伤仍可能有赔偿。在这种情况下,劳动者可获得双重赔偿。一方面可向侵权人主张民事赔偿,另一方面可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不过,医疗费用等实际损失通常不能重复赔偿,即已由侵权人赔偿的部分,工伤保险不再重复支付。
对方全责工伤还有赔偿吗

上班路上,或者在工作的时候,要是遇到交通事故,而且对方还是全责,这时候大家心里肯定犯嘀咕:这算工伤不?要是算工伤,除了向对方索赔,还能不能从工伤这儿拿到赔偿呢?其实,这种情况在现实生活里还挺常见的,很多人都不清楚自己到底有哪些权益。接下来,咱就好好聊聊在对方全责的情况下,工伤赔偿到底咋回事。

一、对方全责是否能认定工伤

工伤认定得看是不是符合相关法律规定。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以及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都能认定为工伤。

比如说,小张在下班路上被一辆闯红灯的汽车撞了,交警认定对方负全责,这种情况就符合“上下班途中,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小张可以去申请工伤认定。要是小李在工作时,被同事操作不当弄伤,对方承担全部责任,小李也能认定为工伤。

二、工伤赔偿和对方赔偿的关系

很多人担心,拿了对方的赔偿,就不能再要工伤赔偿了,其实不是这样的。在我国,工伤赔偿和侵权赔偿是可以兼得的。不过,医疗费用一般不能重复获得赔偿。

就拿前面说的小张举例,他被车撞后,肇事方赔偿了他医疗费误工费等。同时,小张还可以去申请工伤赔偿,像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等,这些工伤赔偿项目和对方的赔偿并不冲突。

三、申请工伤赔偿的步骤

1.提出申请: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提交材料: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书、诊断病历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3.等待认定结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

四、申请赔偿所需材料

1.工伤认定决定书:这是认定工伤的重要依据,没有它就没法申请工伤赔偿。

2.劳动能力鉴定书: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书能确定职工的伤残等级,是计算赔偿金额的关键。

3.医疗费用票据:包括医院的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药费等票据,这些是申请医疗费用赔偿的依据。

4.其他材料:根据不同的赔偿项目,可能还需要提供其他材料,比如劳动合同工资流水等。

工伤赔偿的事儿处理完了,后续可能还会有一些问题,比如工伤复发了怎么办,赔偿金额不满意怎么解决,劳动能力复查鉴定该怎么申请。这些问题要是处理不好,很容易让人心里不踏实。这时候,不妨到律图咨询律师。律图平台上的律师执业资质都能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他们会结合你的具体情况,帮你理清后续流程,让你在工伤赔偿的问题上少走弯路,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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