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3日,被告巫XX到原告兰州某某大型吊装设备有限公司承建的项目工地干地面杂活。6月13日,巫XX工作时受伤,之后还住了两次院。相关生效法律文书已明确,2021年3月3日至6月13日期间,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2023年6月29日,巫XX所受伤害被认定为工伤,伤残等级为十级。
这起案件有几个核心争议点。
第一,劳动关系是否存在。原告主张与被告不存在劳动关系。但法院查明,生效判决已经确认双方在2021年3月3日至2021年6月13日期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所以对原告这一主张不予支持。
第二,劳动关系终止时间。原告未提及相关主张,被告认为劳动关系应于2022年3月23日终止。法院结合被告治疗情况以及双方未再履行劳动权利义务的事实,认定劳动关系于2022年3月23日终止。
第三,工伤待遇具体金额。原告不想支付被告工伤待遇133,706.55元。法院核算各项费用总计为152,499.55元,但由于被告未对仲裁裁决提起诉讼,应视为认可仲裁结果,所以原告支付金额以仲裁裁决的133,706.55元为限。
第四,仲裁与诉讼程序衔接问题。因为原告起诉,仲裁裁决未生效,但法院审理以仲裁请求和诉讼请求为限。
最终,法院判决:一、确认原告与被告的劳动关系于2022年3月23日解除;二、原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立即向被告支付工伤待遇赔偿款133,706.55元;三、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0元,减半收取5元,由原告负担。
从这起案件可以看出,大家在工作中一定要重视劳动合同的签订,一旦发生工伤,要及时收集证据,积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企业也应该遵守法律法规,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在这起案件中,解正军律师展现出了出色的专业能力。他自2019年执业至今,已承办案件逾200件,其中在工伤赔偿领域承办案件达20件。四川大学法律专业本科的学习经历,让他拥有深厚的法学功底,在处理这起复杂的工伤赔偿案件时格外从容。正是多年的执业积累,让他能找准案件的关键突破口,成功为被告争取到了应有的工伤待遇赔偿。这就是这起案子的最终结果,也是专业价值的最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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