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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工伤赔偿遭遇合同陷阱,辽宁大连北京市炜衡(大连)律师事务所姜静律师如何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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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5.17 · 1278人看过
工伤纠纷专业律师 姜静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895人
律所:北京市炜衡(大连)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2102202311628184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
咨询电话:15841158739
案例展示:34个
律师优势:办过大案,丰富的专业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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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在辽宁大连,民商事纠纷呈现出复杂化、多元化、高企的态势。从传统的婚姻家庭、劳动争议纠纷,到新型的虚拟货币交易、电信诈骗衍生的刑民交叉纠纷等,对律师的证据收集、法律适用以及庭审抗辩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
当工伤赔偿遭遇合同陷阱,辽宁大连北京市炜衡(大连)律师事务所姜静律师如何破局?

2024年10月,被告在原告工厂从事打磨工作时受伤,经鉴定为工伤九级。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书面约定月工资为3900元,但被告实际银行流水显示月均收入远高于此标准。双方解除劳动关系后,因工伤赔偿问题产生争议,经仲裁裁决企业需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差额。企业不服仲裁结果,以“合同约定工资3900元”为由向法院起诉,主张只需按低工资标准赔付。在这类工伤待遇争议案件中,关键在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与实际工资不一致时,工伤赔偿应以哪个为标准。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待遇应按实际工资计算,而非合同纸面工资,但企业往往会以合同约定为由逃避高额赔偿责任

姜静律师接手案件后,首先锁定实际工资标准,提交完整银行流水,证明被告实际月均工资远高于合同约定的3900元,而企业无法提供合法有效的工资台账,应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接着明确工伤赔付规则,依据相关法规,强调工伤待遇应按实际工资计算。然后核定停工留薪期,结合伤情、住院记录及医嘱,依法主张3个月停工留薪期,确认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最后驳斥企业无理诉求,强调企业作为用工主体,应依法足额支付工伤待遇,不得以低价合同约定逃避法定赔偿责任。

法院经审理完全采纳律师的代理意见,认定被告月工资按5024元计算,判决企业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60288元、停工留薪期工资差额9482元,两项共计7万余元,并驳回企业全部诉讼请求,全面维护了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与企业最初主张的按3900元标准赔付相比,赔偿金额大幅提高,保障了劳动者的应得利益。

结合辽宁大连的办案经验,在处理工伤待遇争议案件时,证据收集至关重要。像本案中,完整的银行流水是证明实际工资的关键证据,能有力反驳企业的不合理主张。同时,准确适用法律规定,明确工伤赔付规则,也是胜诉的关键。此外,在面对企业的无理抗辩时,要坚定地依据事实和法律进行驳斥,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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