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一位委托人申请核定养老保险待遇时,社保部门认定其1981年4月-1992年12月期间视同缴费年限为0个月,一审法院也驳回了原告诉讼请求。委托人不服上诉,四川德阳刘兴方律师接手了这起二审案件。
挖掘新证据
刘兴方律师深知证据的重要性。他迅速行动,前往街道办,仔细查阅相关档案资料,与工作人员反复沟通,成功调取了街道办证明。同时,他多方打听原档案管理人员的下落,找到后耐心询问情况,获取了关键的证言。这些新证据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证明档案涂改并非委托人的过错,有力地推翻了一审“证据不足”的认定。
精准适用政策
刘兴方律师不仅在证据收集上不遗余力,还深入研究政策。他花费大量时间,深度梳理四川省、德阳市关于集体企业职工工龄认定的历史政策。通过严谨的分析,他指出社保部门机械适用档案规则、忽视历史遗留问题的违法之处,为案件的突破找到了关键的法律依据。
程序实体双胜诉
在二审过程中,刘兴方律师凭借充分的证据和精准的法律分析,成功说服二审法院采纳新证据,纠正了一审的错误。最终,二审法院撤销一审判决,将案件发回重审。这一结果为委托人争取到了重新核定养老待遇的重大转机,也为委托人追回数年工龄与对应养老待遇奠定了基础。
刘兴方律师2022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承办案件逾700件。他曾有企业法务与风控岗位的工作经历,具备复合型专业背景和丰富的实务经验。在这起案件中,他凭借对证据的严格审查和细节挖掘,为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展现了专业律师的风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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