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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岁以上人员务工受伤的算工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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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5.11 · 1446人看过
导读:60岁以上人员务工受伤是否算工伤需分情况判断。若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后务工,与单位形成劳务关系,受伤一般不算工伤;若未享受上述待遇仍在务工,与单位形成劳动关系,符合条件时受伤可认定为工伤。
60岁以上人员务工受伤的算工伤吗

不少60岁以上的老人还会选择继续务工,一方面是为了发挥余热,一方面也能增加一些收入。然而,一旦在务工过程中受伤,问题就来了,这种情况到底算不算工伤呢?这不仅关系到老人能否获得相应的赔偿,也影响着整个家庭的生活。毕竟,老人受伤后,后续的治疗和康复都需要费用,家庭的经济负担会加重。所以,搞清楚60岁以上人员务工受伤是否算工伤,是非常有必要的。

一、判断是否算工伤的关键因素

判断60岁以上人员务工受伤是否算工伤,主要看其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如果老人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建立了劳动关系,那么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一般会被认定为工伤。但如果老人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是劳务合同,双方形成的是劳务关系,这种情况下受伤通常不能认定为工伤。

比如,张大爷60岁后到一家工厂打工,签了劳动合同,工作时被机器弄伤了手,这种情况就可能被认定为工伤。而李大爷同样60多岁,在小区做保安,签的是劳务合同,巡逻时不小心摔倒受伤,就很难认定为工伤。

二、认定工伤的法律依据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等。

不过,对于60岁以上人员,如果没有劳动关系,就不适用《工伤保险条例》。比如,王大妈60岁后在一家餐厅做服务员,工作时被热水烫伤,由于她和餐厅是劳务关系,就不能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认定工伤。

三、非工伤情况下的赔偿途径

如果不能认定为工伤,60岁以上人员务工受伤也不是就没有赔偿途径了。可以按照《民法典》中关于侵权责任的规定,向用人单位主张人身损害赔偿。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比如,赵大爷60岁后在建筑工地做小工,因工地安全措施不到位摔倒受伤。虽然不能认定为工伤,但他可以依据侵权责任要求建筑公司赔偿相关费用。

四、申请工伤认定的流程

如果符合工伤认定条件,申请工伤认定一般有以下步骤:首先,用人单位应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申请时需要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等材料。

五、维权注意事项

60岁以上人员务工受伤维权时,要注意及时收集证据,比如劳动合同、劳务合同、工资发放记录、医院诊断证明、事故现场照片等。同时,要在规定的时间内主张权利,避免超过诉讼时效。如果与用人单位协商不成,可以通过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申请劳动仲裁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等方式解决。

60岁以上人员务工受伤后,后续可能还会遇到赔偿金额谈不拢、用人单位拖延赔偿等问题。这些问题处理起来比较复杂,一不小心就可能让自己的权益受损。这时候不妨到律图咨询本地律师,律图平台上的律师都具备专业的执业资质,能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他们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会根据你的具体情况,帮你理清后续的维权流程,告诉你该怎么争取合理的赔偿,让你在维权路上少走弯路,更好地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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